关于白城市本级2020年决算的报告
——2021年9月6日在白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树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白城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一、2020年决算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预算执行所面临的收支矛盾前所未有。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亿元,为预算的103%(调整后预算,下同),同比下降13.6%,再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19.2亿元,市本级财政各项收入总计101.7亿元,与向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以下简称原报告数)。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亿元,为预算的121%,同比增长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年终结余15.5亿元,市本级财政各项支出总计101.7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
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01.7亿元,财政支出总计101.7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亿元,为预算的77.8%,下降54.9%,再加上省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2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6亿元,为预算的136.6%,下降15.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总计16.2亿元,与原报告数相同。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1.37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0.51亿元(由于原报告数据统计时,全省社保基金决算尚未完成,此次数据为调整后数据,下同),同比下降22%,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由省级统收统支所致(下同)。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1.88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0.6亿元,同比下降18.6%。收支相抵,缺口0.51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白城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134.14亿元,比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5.99亿元。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 127.22亿元,比原报告数减少0.18亿元(主要是汇率变动影响所致),低于省财政厅核定限额。
二、2020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0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保障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发挥财政职能,拉动经济企稳回升。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助力经济稳定恢复。积极申报项目,市本级共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4亿元,为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3亿元,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将清理回收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复苏。
(二)夯实组收工作,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继续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分析、强化部门联动、做好税源调查,确保应收尽收。截至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级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三)加大民生投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着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投入资金9.5亿元,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投入资金1.9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和抚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2.57亿元,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规模,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顺利;投入资金2.02亿元,逐步建立并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顺利实施;投入资金0.83亿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持续发展,继续落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投入资金0.7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投入资金750万元,用于支持“消费券”发放工作,进而拉动居民消费热情、促进经济企稳回暖。
(四)聚焦精准发力,助力三大“攻坚战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和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认真履行白城市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役,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和农村饮水安全等等;全面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改善,投入资金0.52亿元,用于支持生态保护恢复、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工作转型升级。不断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部门预算编制方面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核,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提升财政透明度。推进财权事权改革,在省对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框架下,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力地促进市、区两级财政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启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构建趋于完整的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
2020年,我们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刚性支出压力持续攀升、支出结构调整空间日益缩小;债务偿还进入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加大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坚持抓好组收工作,确保财政稳定增收。全面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挖潜增收。在土地收储和出让等关键环节,要强化区域联动、部门配合,做到应储尽储、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快土地指标交易进度,有序推进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要大力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和出租、出售工作。此外,要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培育后续财源。
(二)坚持积极财政政策,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将节约出的资金优先用于重点支出领域,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围绕“一城三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在支持加快培育完善内需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衔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关键领域上展现新作为。
(三)坚持深化各项改革,助推“现代财政”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均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财政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制度+技术”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
(四)坚持依法理财用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要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晒出“明白账”,接受社会大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核定限额内举借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收入质量更高、支出绩效更优、统筹能力更强、保障力度更大、体制机制更全、风险防控更严的可持续发展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所面临的各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白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