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进展情况及对策分析
一、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至今,我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59台,目前还有31台没有淘汰,淘汰率为6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有关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2014年7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洮南市市区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作方案的通知》(洮政办发〔2014〕31号)和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对小锅炉淘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市规划区划定“禁燃区”,2吨以下(不含2吨)燃煤锅炉为禁燃对象,2吨以上(含2吨)的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同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洮南市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环保局等18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
2、推进配套工程建设。为解决企业生产热源和居民供热,我市加快推进了配套工程建设。一是成立了白城市华润燃气公司洮南分公司,该公司2014年末投入运营,目前铺设燃气管网近30公里,投资2000余万元,为730户居民和10户企业提供热源;二是热电公司加快供热管网建设,2014年末至今,共铺设供热管道110公里,总投资1.1亿元;三是成立了龙泉热水有限公司,该公司2014年12月投入运营,投资730万元,目前为14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供应热水,供应热水温度为80度,年供应量约为9万吨。
3、依法推进小锅炉淘汰工作。在充分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的同时,针对相关企业和个体户我局送达了市政府通告,将淘汰改造有关要求再次进行广泛告知。对于没有按期淘汰的燃煤锅炉,我局依法进行了查封,并对锅炉所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于两家撕毁封条的业主,报送公安机关采取了治安拘留15日的措施,有效的推动的锅炉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前期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临下一步还有31台的淘汰任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 一是由于供气管网覆盖范围的局限性,一些小微企业无法连接管网,其本身生产规模小,微利经营,如果淘汰燃煤锅炉,采用其他燃烧介质,增加生产成本,减少或者丧失其利润空间,因此企业主抵触情绪较大;二是我市没有出台相应鼓励淘汰小锅炉的补贴政策,现存燃煤锅炉都是当年依法经过经审批和验收的,目前依然是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锅炉,因此锅炉所有者认为,其锅炉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就让淘汰,造成了其财产损失,又没有补偿,意见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制定小锅炉淘汰补贴政策,减少业主的损失,鼓励主动淘汰;二是大力扶持农作物秸秆生产锅炉生物质燃料企业的发展,降低该类型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生物质燃料价格,提高燃煤锅炉改用生物质燃料的积极性;三是加快热源建设,通过供热管网建设和扩大“煤改气”范围,提高热源和气源供应能力,为燃煤小锅炉淘汰和实施煤改气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