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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04 06:33: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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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按国家公布工业用地价格最低标准执行。

  二、税收政策

  新入园企业协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按照企业所得税缴入市级体制收入部分“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的额度标准,给予企业财政资金扶持,全部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产品开发。

  三、收费政策

  项目引进和建设期间,免交市及市以下有权决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经营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下限的一半征收,企业经营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下限减半征收。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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