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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7 18: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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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治理能力。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将法规科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作为主任办公会必备上会材料。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8个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确定剩余5个保留执行,同时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审核。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双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信息,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执法记录仪及数据传输设备使用培训,做到了执法全过程可追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2024年,全市各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市国家双随机抽检共456家,监督完成454家,任务完成433家,任务关闭23家,完成率94.96%,完结率100%。行政处罚41家,罚款人民币1.63万元。二是开展“非法行医整治月”专项行动。2024年2月26日至3月31日对全市组织开展了“非法行医整治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各类场所372家,出动执法人员1027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0起,立案1起,罚款人民币2万元。三是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百日攻坚”行动,印发《白城市社会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社会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此项行动,共检查民营医疗机构421家、出动执法人员9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3台次、受理投诉举报3起、受理转办1起、发现问题21条、立案9起、没收违法所得0.1025万元、罚款金额7万元。四是我委于5月至8月期间对辖区内生活美容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3份,共查处案件4件,责令整改3家,警告3家,有力规范了生活美容行业市场秩序。
  (三)强化法制审核,加强案卷评查。2024年我委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2件,其中普通程序12件、简易程序共20件。普通程序中医疗传染病监督科10件(医疗7件,传染病3件),罚款金额16.9万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2件,罚款金额0.15万元;简易程序20件均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17.05万元。  同时,按照省卫健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医疗卫生监督优秀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两次案卷评查工作。一是2022—2023年度医疗卫生监督案例评查。2024年4月8日我委对2022年—2023年医疗卫生监督案卷进行了评查,全市共有医疗处罚案卷13件,其中市本级5件、各县(市、区)8件。共遴选出90分以上案卷7件,80分以上案卷6件,无百分及以上和80分以下案卷。二是2023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案卷评查。共收到各地报送的2023年已结案的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案卷22件,经各县(市、区)自评、市里集中评查等环节,选出5件优秀案卷。对5件优秀案例承办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优秀案卷制作人员授予“2023年白城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的称号。
  通过法制审核、案卷评查,使全市监督机构深入了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形势,认真研究制定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措施,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提高了案卷制作质量。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加强联动,整治医疗秩序。我委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由委医政科、中医科、基层妇幼科和疾控监督科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二是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各项专项行动中,以民营医院、门诊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健全和落实医疗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医疗保健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疗核心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加强病案管理,要求医生书写病历严格按照《吉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制订《医疗质量考评标准》和《护理质量考评标准》,并对临床科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审查结果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改革时限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简政放权,以市政府权责清单为基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兜底性条款 ,压缩审批环节与时限。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六)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年初召开了“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调整了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创新以案普法宣传形式,邀请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等,就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典型案例、案卷进行多角度剖析,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研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涉及卫生健康的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委党组会上定期听取“八五”普法、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是注重学习引领。组织制定了《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个性清单”》,积极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加强共性、个性清单中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8次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发挥了“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坚持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分工,积极做好系统、行业领域普法和社会普法工作,共同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五是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将述法工作纳入系统内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组织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结合年终述职进行述法,以述法促履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地方立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通过行政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动依法公开事项的及时性、规范性。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多元综合监管。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制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等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违信惩戒措施。完善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组织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多措并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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