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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07 17: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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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白城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民政工作始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地生根,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全局以专题学习的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专题研讨班4次,开展“三会一课”12次,开展党纪党课6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依法行政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纳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白城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法治宣传重点内容、重点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抓好普法责任落实。三是将依法行政贯穿民政工作始终。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民主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前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白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白城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涉及民政系统的重要工作安排、人事任免、资金分配使用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都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做到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透明。二是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印发了《白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白城市民政局权责事项清单,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包括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工作在内的14项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梳理行政执法目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三是贯彻宽严相济执法理念。坚持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严格对照《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项清单,对民生领域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实施以扶持、引导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包容审慎监管。四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清理工作机制,清理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3个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包括《白城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五是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部门内双随机计划4条、跨部门1条,涉及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同时我局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全部在“我要执法”APP中配置检查账号,并认领检查事项,熟练操作流程。
  (三)依法履行民政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体系。今年我市积极争取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135个养老餐厅,全部于9月底前实现运营,率先超额完成全省任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跻身全省前列。完成《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白城市老年助餐服务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主体框架,联合发改、财政等5部门印发《支持养老餐厅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配套出台了《白城市社会合作养老餐厅工作指南(试行)》《关于统一养老餐厅标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备的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框架,起草了《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现已提交省人大审核,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向法治轨道,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在法治轨道上良好运行。二是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强化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加大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城乡低保标准达到省定的月人均560元和410元。三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县(市、区)对未纳入社会救助的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困难人口等开展动态监测。全市防止“四类人群”中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59801人,合力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六同步”“两纳入”,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今年,社会组织共审批成立3家,变更登记15家,注销登记2家。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取缔非法宗教类社会组织1家。推荐我市知名品牌社会组织下沉社区,辅导已有社区社会组织提高业务水平,指导社区建立业务相近的社区社会组织,同时加大社区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参与社会治理。五是慈善公益事业成果显著。全面加强慈善事业监督管理,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持续擦亮“情暖万家”“慈善义诊进社区”等慈善品牌。尤其是今年,开展了全省奖励范围最广、标准最高的“瀚海励学行动”。采取政府投一点,社会企业捐一点的方式募集资金,对“瀚海励学行动”提标扩面,奖励标准平均比去年增长25%以上。全市奖励752名学生,发放奖学金660万余元,实现困难学生救助全覆盖。
  (五)主动依法接受各项监督。我局坚持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民政。自觉主动配合市审计部门开展殡葬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办结率、满意率达100%。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支持司法部门受理行政案件,坚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不涉及出庭行政诉讼案件。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全市各社区在品牌社会组织的助推帮扶下,成立备案制普法和法律援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组织专业性质协会进入政府部门和企业共164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97次,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9亿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分别以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为宣传主题,开展学法普法工作,通过悬挂条幅、LED显示屏宣传救助、未保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发放印有救助法规、未保政策的宣传单宣传救助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多次在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理论知识,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推动法治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还需强化。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到位,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自觉性还有待提高,教育培训深度和广度还需要加强,与学法用法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专业人才缺乏。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研究还不够深入,专业性、系统性人才队伍还未建立。
  (三)对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发现得不够及时,监督举报渠道不够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学思践悟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措施分工的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入推进民政管理服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
  (三)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证照分离”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四)提升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遵循法治方式、始终坚持法治运行,严格贯彻落实《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推进《白城市殡葬服务条例》立法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的水平和层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地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畅通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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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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