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白城
发布时间:2025-02-07 17:03:00    来源:
收藏

白城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干部执法能力。一是认真抓好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理论中心组制定学法清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财政工作,采取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知道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法执法人员培训,集中学习新《行政复议法》。三是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定期召开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财税联席会议,并召开税源调查会议,与各区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建立有效联系,厘清了我市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进一步规范财政税收秩序。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并印发了《白城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需税政法制科出具合法性审核报告。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前置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白城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前置事项清单》,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裁决等文书范本的调整,规范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等内容,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权利。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法定性,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做好行政案件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维护财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2条,不断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法律法规执行和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建立起了贯穿资金运行全过程,覆盖财政财务管理全领域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2020—2024年,围绕会计监督、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行政检查28次、行政处理28次、行政处罚2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我局法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与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也逐渐增多。我局的法治财政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战略相比,还存在着差距,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抓手。三是尽管我局加大了普法培训力度,但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等因素的制约,工作中仍然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税政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单位)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局主要领导年终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的规定贯穿始终。党组书记、局长王海东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和安排
  (一)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坚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推进“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完善财政法治制度建设。结合财政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发挥法规制度在规范理财行为、约束权力运行方面的作用。健全约束机制,规范理财行为。按照效率与约束兼顾的要求,规范理财程序,健全理财行为制约机制,提高理财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
  (三)加强领导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新政策、新制度、新知识的培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服务,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制观念,逐步养成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努力打造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使财政队伍的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更好地为白城市委、市政府“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吉ICP备170052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