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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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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助保金池”

 

白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十八)“助保金池”

指经市助保金管理机构筛选认定的、有合作关系的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对“重点中小企业池”中的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把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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