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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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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市区空气监测情况

2017年白城市市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对市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等6项指标进行了全天24h连续自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优良以上天数32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2.9%,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年均值分别为55μg/m3、31μg/m3、11μg/m3、22μg/m3、0.6 mg/m3、84μg/m3,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年均标准。

图1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二)大气中降尘的监测情况

我市共设置干部疗养院、原洮北区环保局、羊毛衫厂、水暖管件厂等4个空气降尘监测点。市区空气降尘年平均浓度为9.05吨/平方公里•月,此项指标目前没有标准。

图2降尘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三)大气中酸雨的监测情况

我市市区共设置市环保局和三水厂2个空气降水监测点,监测降水pH值、电导率、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等12项指标,其中pH值年均值为7.25,呈中性,此项指标目前没有标准。

图3降水监测结果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源地监测情况

全年对白城市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这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合格率达100%。

图4白城二水厂主要指标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图5白城三水厂主要指标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二)地表水监测情况

全年对我市境内的洮儿河、嫩江、霍林河及月亮湖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洮儿河:镇西大桥断面和到保大桥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月亮湖下断面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

图6到保大桥断面主要指标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图7月亮湖下断面主要指标2017年与2016年对照图

2、嫩江:白沙滩断面和哈尔戈断面为Ⅲ类水质,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3、霍林河:同发牧场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河南六队断面全年断流。

4、月亮湖:月亮湖泡上点位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

2017年白城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共监测24条道路55个路段,路段总长为22200米,路段平均长度为403.6米,路段平均宽为28.7米,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dB(A),平均车流量为534辆/小时,声环境质量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a标准值。

图8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声环境等级分布图

(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7年对白城市区108个网格(每个网格为800×800米)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5 dB(A),声环境质量较好,达到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值。

图9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声环境等级分布图

(三)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7年对白城市区11个点位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a、四类b的昼间达标率分别为58.3%、87.5%、100%、91.7%、75%,夜间达标率分别为33.3%、75%、87.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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