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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3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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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市区空气监测情况

2016年白城市市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对市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等6项指标进行了全天24h连续自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优良以上天数30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3.9%,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年均值分别为75μg/m3、48μg/m3、12μg/m3、20μg/m3、0.7 mg/m3、81μg/m3,除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外其余指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年均标准。

(二)大气中降尘的监测情况

我市共设置干部疗养院、原洮北区环保局、羊毛衫厂、水暖管件厂等4个空气降尘监测点。市区空气降尘年平均浓度为10.3吨/平方公里·月,此项指标目前没有标准。

(三)大气中酸雨的监测情况

我市市区共设置市环保局和三水厂2个空气降水监测点,监测降水pH值、电导率、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等12项指标,其中pH值年均值为7.39,呈中性,此项指标目前没有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源地监测情况

全年对白城市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白城二水厂、白城三水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这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合格率达100%。

(二)地表水监测情况

全年对我市境内的洮儿河、嫩江及月亮湖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洮儿河:镇西大桥断面和月亮湖下断面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规定,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Ⅲ类水质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到保大桥断面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氨氮,与去年Ⅳ类水质相比,没有变化。

2、嫩江:白沙滩断面和哈尔戈断面为Ⅲ类水质,各项污染物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规定,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Ⅲ类水质相比,没有明显变化。

3、月亮湖:泡上点位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水质规定,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Ⅲ类水质相比,没有明显变化。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

2016年我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共监测24条道路55个路段,路段总长为22200米,路段平均长度为403.6米,路段平均宽为28.7米,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6dB(A),平均车流量为420辆/小时,声环境质量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a标准值。

(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6年对市区108个网格(每个网格为800×800米)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6 dB(A),声环境质量较好,达到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值。

(三)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6年对我市11个点位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情况如下:一类区昼间51.7dB(A),夜间43.4dB(A);二类区昼间54.2dB(A),夜间47.0dB(A);三类区昼间51.9 dB(A),夜间46.5dB(A);四类a昼间66.4 dB(A),夜间59.3dB(A);四类b昼间60.2dB(A),夜间58.9dB(A),四类a夜间超过GB3096—2008标准值,其余功能区噪声不超标。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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