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发〔2010〕9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白城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白城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白城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暖房子工程”的战略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文件精神,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白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切实把“暖房子工程”建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加大协调、上下齐动、属地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四)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集中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完善体制与创新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对市区供热能力不足的5座供热站全部实施改造,新增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在城乡结合部人口居住较集中区域规划建设3座,规划新增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老化管网143公里,地沟管网310栋、56公里,既有节能建筑改造350万平方米,合计计划投资4.79亿元。其中:2010年主要完成供热站改造3座,增容2座,新建1座。新增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改造主干管网8公里,支线管网52公里,完成120栋居民楼地沟管网改造20公里,改造既有节能面积50万平方米,对市区14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安装热表计量,合计计划投资22492万元。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热源能力建设。按照我市区域供热规划,集中发展以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供热为主,形成科学合理的热源结构。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
(二)加大老化管网改造力度。重点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存在安全隐患、腐蚀严重的供热管网及居民住宅楼地沟管网进行改造。
(三)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优先改造难以动迁、最急需改造的、临街的楼房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暂时不能改造的应在门窗、楼顶等方面采取保温措施。
(四)逐步实施供热计量。公共建筑要率先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工程要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要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
(五)着力解决小锅炉弃供难题。搞好摸底排查基础上,制定小锅炉撤并计划。有计划地对市区建设年代较长,设备老化严重,供热保障能力低、投诉率高,在区域锅炉房供热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进行撤并并网改造。未在供热区域范围内的,要加大协调、调度和监管力度。
(六)鼓励发展新型清洁热源。选择利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清洁热源,积极推广热泵技术,开发使用地热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制定相应的电价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使用电采暖。
(七)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体制。把城市困难群体冬季供热保障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与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考虑,积极研究制定困难群体供热保障政策,逐步完善城市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机制。
(八)深化供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供热行业体制改革,制定针对供热行业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措施。科学设置监管机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完善行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供热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供热质量评价机制、供热企业等级评价机制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五、优惠政策
(一)在实施“暖房子工程”项目范围内,改造项目享受吉林省统一的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环保、城管监察、市政维护、洮北住建等部门和所属单位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经营性收费收取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半。所需建设用地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
(二)“暖房子工程”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收契税。
供热企业在经营三年内采取先缴后退的办法,减半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地方税费;除必须上缴省级应收的部分费用外,按成本价格收取锅炉检验费(技术监督局)、排污费(环保局)、水资源费(水资源办)、防洪基金(地税代收)、价格调节基金(物价部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总工会)等费用。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建设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方法,采取以企业为主,银行贷一部分、财政扶持一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一部分、居民合理负担一部分等办法多渠道筹集。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金介入。
(四)对“暖房子工程”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一站式办公,确保暖房子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五)在建设改造过程中,对运输车辆由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车辆通行证,公安、运管、城管等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扣车、罚款。
六、加强领导
暖房子工程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全面启动白城市“暖房子工程”建设,决定成立白城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和组织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暖房子工程”日常工作及工程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研究和上报“暖房子工程”的建设、改造、进展情况;组织专家、调研、会诊并编制影响“暖房子”质量的建设、改造计划;监督“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设计和组织施工工作;组织“暖房子工程”建设、改造的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责任。围绕工程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建设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制定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实施中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区域热源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对供热热源、老化管网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监察局负责工程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并配合落实相关供热保障政策;市审计局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市物价部门负责合理确定和调整热价,建立科学的热价联动机制,尽快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做好“暖房子工程”宣传报道工作;国土、环保、税收、人民银行、法院、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要积极推进“暖房子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建设改造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暖房子工程”各项任务。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调度“暖房子工程”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暖房子工程”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保证“暖房子工程”工作快速健康运行。抓好协调调度,把握工程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各项考核措施,兑现奖罚。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附件:白城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白城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晋修 市政府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继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福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迟亚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洪军 洮北区政府区长
张宝才 镇赉县政府县长
徐广山 洮南市政府市长
高洪贤 通榆县政府县长
杨 超 大安市政府市长
高少迁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葛树立 市财政局局长
李春棠 市民政局局长
张惠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忠轶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永宏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 骏 市质监局局长
赵佳新 市国税局局长
李桂林 市地税局局长
姬铁军 市人民银行行长
王树生 市电业局局长
邢吉安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兴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馨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孙 军 市司法局局长
刘大伟 市监察局局长
李晓峰 市审计局局长
李 众 市政府办副主任
程海峰 市法制办主任
王延安 市信访局副局长
庄洪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福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迟亚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