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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1 16: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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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18〕1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白城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白城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

  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76号)和《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7〕1106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上半年,完成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僵尸系统”清理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实现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对接;市政府各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2018年下半年,将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接入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实现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务信息协同共享。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形成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2018年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提出白城市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市级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自查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清理“僵尸”信息系统。2018年3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4月底前,完成白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形成白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技术标准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执行。6月底前,完成白城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动态调整的目录管理体系。〔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实现政务部门内部系统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9月底前,将政务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建设,并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满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需求。12月底前,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逐步扩大共享内容,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同时,提交基于省级共享网站提供服务的方案,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应用的信息需求,推动业务协同办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等部门负责)

(六)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加快推动形成白城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七)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加快白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白城市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市密码管理局、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完善白城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八)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相关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负责〕

(九)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市网信中心、市国家保密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加快落实其他工作任务。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自查、清理、编目、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工作,适时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城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在工作层面、操作层面、执行层面加强统筹协调。

(二)明确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部门、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主体。对责任不落实、违反《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从2019年开始,对按要求及时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运维经费。对已明确须接入而实际未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各级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

(四) 开展专项督查。从2018年2月起,每月月末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五)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审计,保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新方法,定期将审计结果上报市政府。

(六)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力量保障,为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网络和共享平台接入、安全防护与管理、等保分保测评、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培训指导。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技术电话(传真):0436-320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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