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白政办发〔2015〕21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
(2013—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方案
计量是研究测量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计量工作基础,提升计量整体水平,推进我市实施“三大战略”、打造“六大功能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推动计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完善法制、依法监管”的原则,突出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实用型和专用型计量测试技术推广运用,统筹规划全市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努力建成省内计量服务高地,为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量传溯源体系趋于完善,计量法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科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适应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计量服务需求。
——民生计量: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计量惠民服务力度不断增强,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民用四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在乡镇一级集贸市场设置计量公益岗位。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创建1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大中型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率达到100%。
——能源资源计量: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到2020年,全市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全市年综合能耗万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搭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
——工业计量:引导全市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能力明显增强,计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要求计量控制中心,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有效应用计量数据,实现生产全过程监控。30家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新建企业、新建项目等,要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与其他基础建设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投入使用。
——法制计量: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到2020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科技计量: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量传溯源体系满足经济发展需求,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到2020年,建成计量检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县级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新建覆盖全市各产业的计量标准20项,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人员100%取得注册计量师资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民生计量服务。
1.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道路交通等民生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管。强化对衡器、民用四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加油(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医疗设备、机动车安检线设备等的强制检定。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推行自我承诺,落实企业计量主体责任,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熟肉制品、调味料、饮料、啤酒、小食品、油漆、涂料、电线电缆、汽车用润滑油、化妆品、洗涤剂、化肥、种子等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经常性计量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生计量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等〕
2.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中小学校、社区乡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积极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开展学校、社区计量免费检测活动,加快制定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计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和管理等制度,继续实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建立健全集贸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建设。
3.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有效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国家要求,严格查处能源资源计量中的违法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工业计量发展。
4.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夯实计量基础,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扶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综合管理水平。鼓励企业与计量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参与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完善工业计量监管。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始终处于监管受控状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法制计量保障。
6.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计量监管能力和效率,保证国家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推进法制计量单位的规范、正确使用。加强重点计量器具监管,严格计量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建立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计量技术机构及检定人员监管机制,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公信力建设,实行定期检查结果公示制度,规范计量检定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监督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提高计量依法执法、快速处理能力。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计量执法联动机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开展阶段性、行业性、区域性计量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商品过度包装和“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计量技术机构超范围检定、未经授权开展检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技计量支撑。
8.搭建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突出“以用为主、开放共享”,进一步推进全市计量标准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充实全市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科研成果、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等信息,积极开展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以及科研数据共享,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围绕汽车零部件、风电设备和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开展计量特色检测服务;围绕六大功能区建设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开展计量专项检测服务;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开展计量个性化检测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9.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和保障能力。科学划分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职能,各有侧重地开展能力建设。强化本区域量传能力和强制检定能力,重点建设特色性、区域性计量标准,保证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覆盖率;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侧重于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强制检定刚性需求,重点建设便民性、基础性计量标准。专业计量站突出专业特点,向高、精、专方向发展,满足行业特殊需求。企(事)业单位重在强化内部量值传递所需的计量标准建设,满足工作计量器具管理需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计量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市计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计量工作要点,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建立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度计量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共同做好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管理、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电信、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计量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保障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民用四表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所需经费。各级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价格等支持政策,对市级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重点项目予以政策、资金支持。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量科研的支持,将研制计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新型计量器具等优先列入科技计划,并在科研经费投入上予以倾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计量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将紧缺的计量人才列入白城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全面提升计量专业人才总量和素质。优化计量高精尖人才发展环境,培养一批计量学科带头人。加强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技术水平,规范检定行为,打造一支业务精水平高的计量技术人才队伍。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量监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契机,广泛传播计量文化、积极普及计量知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公众关心的计量工作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计量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计量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建立目标任务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