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白政办发〔2012〕40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城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
白城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等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市(州)、县(市、区)宣传文化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2〕42号)和省编委《关于白城市宣传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吉编发〔2012〕41号)文件精神,组建白城广播电视台,为隶属于白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相当于正处级规格待遇,不再保留白城人民广播电台、白城电视台。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依法依规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新闻信息;提供生活资讯和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依法开展运营活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城广播电视台设25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协调督查督办各部室站和中心的行政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信息、调研、保密、档案和信访工作;负责财务、安保、消防、物业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台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全台群团、工会、关工委、计划生育、老干部和人事工作。
(三)总编办公室。负责制定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及每日节目播出的具体安排;负责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的策划及审查;负责采编、录制、播出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节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评选广播电视优秀节目的组织工作。
(四)总工办公室。负责全台办公网络、各演播室和非编网络机房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台里编采部位设备维修、维护及保管登记工作。
(五)节目评审办公室。负责栏目设置准入;负责自办节目、栏目审听、审看、评比及业务指导。
(六)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担负传递政策信息,反映社情民意,进行舆论监督,对外宣传白城的主要任务。
(七)电视公共频道。承办公共服务类电视栏目,完成对外宣传和节目创优工作。
(八)电视新农村频道。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结合农事季节实际,推广普及现代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提供农业技术信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九)吉林视讯工作站。负责与吉视传媒有线网络的衔接,及时下传视讯信息到全省各市(州)、县;设置并上传宣传白城、服务百姓的公益性文字栏目。
(十)新闻综合广播频率。利用广播快捷便利的优势,宣传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新闻综合类广播节目的录制和播放工作。
(十一)交通广播频率。负责《政行风热线》的策划播出;为百姓和司机提供交通信息服务。
(十二)长书广播频率。负责评书、小说、故事等节目的播出和制作,满足听众多种文艺形式的需求。
(十三)生活广播频率。负责承办大众生活类广播节目,为百姓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信息和权威的健康资讯。
(十四)新闻中心。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新闻、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本市各类新闻信息采访的主体任务;做好对上级台传稿、创优及与其它兄弟台通联工作。
(十五)电视剧采购制作中心。负责影视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策划广播、电视剧的生产和发行;负责购买和审看电视剧。
(十六)优视网工作中心。负责全台自办栏目在互联网上的安全播出;为受众提供网络视频点播、图文资讯、阅读浏览服务。
(十七)广播电视制作中心。负责本台除新闻类节目之外的所有自办和包装节目的制作、上传;负责全台各频道、栏目的形象设计和频率的整体包装设计。
(十八)广告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广告的编辑制作及创收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广告的承揽、创意、录制、价格审定工作;负责公益性广告的宣传工作。
(十九)新闻评论部。负责办好《今日关注》栏目,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舆论监督。
(二十)社教部。负责广播影视社教类节目、栏目的采访、编辑制作;负责向省台和中央台提供专题片;负责年度专题节目创优工作。
(二十一)文艺部。负责文艺类节目的采编制作,组织、策划、参与、协调好全市大型文艺节目的策划、组织和录制;负责策划文艺性、娱乐性节目;负责节目和文艺类创优节目的包装。
(二十二)播出部。负责播出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保证播出质量;负责播出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三)技术部。负责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安全优质播出;负责发射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四)纪录片工作室。负责拍摄、制作弘扬白城优秀历史文化、展现白城改革发展和崛起振兴的纪录片,推介白城、宣传白城。
(二十五)视听导报白城分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地域人文特色,搞好报纸栏目采编工作;做好视听导报的改版、策划、发行和经营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白城广播电视台事业编制208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33名,所需编制从原白城人民广播电台划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从原白城电视台划转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33名。原实有在编人员同时划入,其人员的编制性质、经费渠道不变。
白城广播电视台领导职数5名(1正4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5名(含正科级主任评审5名)。
四、其它事项
(一)白城广播电视台,由中共白城市委宣传部负责业务指导,由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二)原白城人民广播电台、白城电视台的债权债务由白城广播电视台承担。
(三)原隶属于白城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的白城市微波站、白城市广播电视发射中心、白城市乡镇广播电视管理总站、白城市广播电视安全调度中心整建制划归白城广播电视台管理,原机构性质、主要职责、机构规格、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均不改变。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检委办公室,白城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省直驻白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