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5日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白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10日至12日在白城市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白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审查和批准白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四)审查和批准白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事项。
初审:于淼淼 复审:程继伟 终审:李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