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分析 走进白城 专题专栏
发布时间:2020-03-20 09:13:00    来源:
收藏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议

 

3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静波、市政府副市长张国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福彪出席会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白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宣读了《白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和《〈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汇报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

叶静波指出,制定适应我市农村环境特点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把我市行之有效的实践举措通过立法的形式落实好、体现好、实施好。在立法过程中,要及时跟进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进行制度设计和规范。要发挥“双组长”机制优势,人大专委会和政府部门共同发力,共同推动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解决,确保调研、起草、提案、审议等环节有效衔接,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张国华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工作的必要性,严格明确条例立法工作要求。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高效权威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立法工作按时完成。要抓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不断推进立法精细化,保证条例内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切实加强条例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双组长”工作机制,认真完成起草、审查等工作,保证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主办:白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吉ICP备170052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