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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3 08: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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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8月12日,市长李明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六届六次全体会议讲话和《关于白城市本级2018年决算报告和白城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白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白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学习贯彻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指出,年中的市政府全体会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十三届四次全体会精神,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要客观认识、正确看待当前形势,提振信心、坚定决心,盯住重点、把握关键,转变作风、实事求是抓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通盘研读、逐条学习,做到入脑入心,践行于工作之中。要全面深入贯彻《条例》,促改革、优服务、抓整治、重保障,为企业家提供舒心、安心、放心的投资环境。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应对多重困难挑战,地方级财政收入能够在7月份实现正增长,难能可贵、实属不易。下一步要抓增收,挖掘潜力、固本培元;控支出,科学合理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强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制定《白城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

会议指出,出台《白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能够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明确责任分工,避免出现“管理重叠”或“管理盲点”现象。

会议指出,制定《白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创新城市管理、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要凝聚思想共识,抓好宣传教育,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制定《白城市城市绿化条例》,对于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执法监督,引导全社会依法爱绿、护绿、造绿、管绿,把城市装扮得更加靓丽宜居。

副市长张洪军、吴东文、梁仰椿、曹华政、林海峰,市政府秘书长齐晏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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