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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1 09: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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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围绕构建9大体系,建设37项重点工程的目标任务,我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各项工作任务及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45月,国家水利部将我市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几年来,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主要建设9大体系、37项任务和27项指标,规划总投资134.9亿元,试点期内完成投资90.7亿元。到2017年,初步建立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形成节水型社会新格局,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河湖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修复,水功能区水质得到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体制基本理顺,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按照《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办法》要求,我市将于8月份接受国家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验收,并将于年底前接受省政府组织开展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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