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工作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白城市加大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力度,农村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管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巩固近几年秸秆禁烧成效,有效防止秸秆禁烧反弹,确保实现全年禁烧目标,市政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禁烧不放松,保持巡查不间断,跟踪问效不分时。按照“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要求,层层落实禁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秸秆禁烧长效管控工作。
——实行部门包保,签下严格“军令状”。各县(市、区)制发了《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保障措施。县级政府、乡(镇)、村、屯、农户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县级领导包片、乡级包区域、村干部包村、农户包地块责任制。以“分片包保”“多层管理”“宣传为主”为抓手,形成乡镇、村屯、农户网格,盯人、盯地、盯秸秆。
——昼夜巡查监控,加大追责力度。市督察指挥中心、市环保局联合组成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办的工作契机,将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一并纳入到督察工作中。深入各村督察暗访,督导落实禁烧措施,及时查处焚烧行为,对重点区域和薄弱地点进行严防死守,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目前,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32处,并及时扑灭,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对有关工作人员训诫9人。
——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防联治。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及时将通知传达到乡(镇)、场(站),并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的联动机制。
吉林省环境保护驻各地检查工作组的监察人员在督察时,发现火点及时通报各地环保局,各地环保局及时通知当地乡(镇)政府派人员及时扑灭火点,对火点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查处。
为了防止秸秆焚烧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保障出入安全,白城市环境保护局与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白城分局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火点及时通报,环保局立即通知当地环保局,派人员及时扑灭火点,对火点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查处。推行社区、村、组三级捆绑联动机制。各地宣传部、公安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为责任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各县(市、区)与乡(镇)、场(站)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标准。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乡(镇)召开专题秸秆禁烧会议,并将会议精神通过微信、简报等方式传达。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宣传单、公益短信等方式,让禁烧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宣传责任包保制度,除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到村民组宣传外,还到田间地头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宣传秸秆还田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截至目前,全市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监管,出动人员1800多人次,出动车辆300多辆,各地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发放传单19175份,条幅707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