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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11: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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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政预算调整

  ——20231228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海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资金安排 

  1. 新增债务限额基本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白城市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1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47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700万元。 

  2. 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白城市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177万元,债券资金项目已通过省政府审核批准,具体使用方向为:城市发展项目19677万元,白城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100万元,白城市西部城区饮水工程项目2600万元,白城市城市小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700万元,白城市洮北区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1500万元,洮北区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项目1000万元,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松江路、青山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100万元,洮北区百村提升项目2800万元,白城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4000万元,白城市城市供热一城一网互联互通工程2800万元,白城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15000万元,白城市二次供水泵房合并改造项目1100万元,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楼新建项目2200万元,白城市洮北区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19600万元。 

  (二)预算总支出变动 

  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受减税降费和土地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达不到预期,需对年初收入目标进行调整,结合执行中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需对支出总目标进行调整。 

  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按照第一款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第四款需要增加举借债务限额的有关规定,拟对市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中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为59.6亿元,省政府批复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收入3.0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7.34亿元转移性及其他收入增加3.59亿元,增减相抵,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预算数调整为73.58亿元,相应将202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调整为73.5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17.4亿元,省政府批复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收入4.4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7.35亿元,受土地市场低迷影响,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减收11.45亿元,转移性及其他收入增加0.56亿元,增减相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预算数调整为18.33亿元,相应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调整为18.33亿元。 

    

  附件:1. 2023年白城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具体使用方向 

  情况表 

  2. 2023年白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3. 2023年白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2023.12.27附件1:2023年白城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具体使用方向情况表.xls
2023.12.27附件2:2023年白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xls
2023.12.27附件3:2023年白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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