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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2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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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白城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胡德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白城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加快公共财政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经济形势严峻复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深入谋划,稳中求进,合力攻坚,克服了多种不利因素影响,财政运行保持平稳,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财政整体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3.8亿元,为预算的103%,同比增加8.3亿元,增长15%,增幅在省内十个地区中排名第一位。

2014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1.4亿元,为预算的101%,同比增加4.4亿元,增长12%,增幅在省内十个地区中排名第三位。各县(市)完成情况是:洮南市地方级财政收入6.2亿元,增长17.8%;大安市地方级财政收入9亿元,增长5%;镇赉县地方级财政收入6.3亿元,增长11.1%;通榆县地方级财政收入7亿元,增长17.8%。

2014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2.9亿元,同比增加26.9亿元,增长17.2%。其中,洮南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0.8亿元,增长14.9%;大安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2.3亿元,增长6.5%;镇赉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6亿元,增长14.5%;通榆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9亿元,增长7%。

2014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总计完成193.3亿元, 其中地方级收入41.4亿元、省补助收入133.2亿元、地方债券收入9.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及调入资金8亿元。当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82.9亿元、上解省支出3.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5.7亿元,一般预算支出总计完成193.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2014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16亿元, 加上省补助收入1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3.9亿元, 基金收入总计为33.1亿元;当年基金支出总计完成33.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2.9亿元,为预算的101%,同比增加1.4亿元, 增长12%。

2014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3.3亿元,同比增加15.6亿元,增长32.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4.2亿元,完成预算的99.2%,下降4%;2、公共安全2.4亿元, 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6%;3、教育6亿元, 完成预算的100.4%,与上年持平;4、科学技术0.4亿元, 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5、文化体育与传媒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0.7%;6、社会保障和就业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6%,增长29.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4亿元, 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25%;8、城乡社区7.1亿元,完成预算的128.5%,增长143%;9、农林水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41.9%。

2014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总计完成68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2.9亿元、省补助收入40.9亿元、地方债券收入7.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5.1亿元。当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3.3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支出总计为68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0.2亿元, 加上省补助收入5.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基金收入总计为16.4亿元;当年基金支出总计完成16.4亿元, 实现收支平衡。

(三)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组织收入职能,财政收入实现预算目标。受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频施等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年初起步即大幅下滑。全市地方级收入增幅由1月份的16.2%,一路下行到6月份的2.6%,创近5年来单月最低增速。面对不利局面,市政府多次召开财税收入调度会,及时分析面临形势,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半年目标和全年收入任务,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把各县(市、区)均衡缴库进度纳入市政府重点目标考核项目进行管理,并同步实行了组织收入包保责任制、税源动态管控制、均衡缴库奖励制、税收定期督查制等多项保障机制,为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提供了有力支持。经过不懈努力,财政收入增速从7月份开始触底反弹并稳定回升,到12月末,全市全口径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5%和12%,顺利完成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2、充分发挥调控引导职能,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克服投资减速、内需萎缩等不利因素对经济的影响,市本级积极筹措和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全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努力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一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工业提速增效、中小企业市场开拓、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老企业盘活等重点,共投入财政专项资金3800多万元,通过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融资等方式,为企业安排奖补资金7000多万元。二是支持农、林、水及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农业标准化、产业化、水利化、机械化、良种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化等建设重点,共投放农业发展资金1.3亿元;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5亿元;对种粮农民发放四类补贴资金2.8亿元;争取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资金5500多万元。三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投入专项建设资金7.4亿元;新增白城机场项目投资2.65亿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4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5.4亿元,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资金的筹措到位,从多个方面培育了经济增长点,激发了经济活力,为助推经济走出困境、尽快恢复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3、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重点保障社会民生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相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规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实行预算单列、总量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与此同时,积极筹措调度资金,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民利和公共事业发展需要。一是支持教育、科技、文体事业发展。全年投入资金7.6亿元,重点用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校舍改造、科技创新、群众艺术和全民健身等方面;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资金11.5亿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职工工伤保险等方面;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4亿元,重点用于新农合、城镇医保、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基层医院建设、计划生育和生育保健等方面。这些数据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财政支出的重点更多地向社会建设、公共事业保障和民生改善方向倾斜,财政保民生、兜底线、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4、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理财用财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纳入政府预算体系进行管理,市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全部向社会公开,依法理财和“阳光财政”建设步伐加快。二是加强绩效管理。选取政府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4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从综合性规章制度、专项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三个层面进行积极探索、总结和完善,为全面建立和推行财政绩效管理模式准备条件、提供经验。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突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的服务、预警、修正职能,“大监督”格局初步建立。全年共对市直11个单位开展了年度会议信息监督检查,对公、检、法、司4类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对移民开发等4类专项资金和11项惠民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很多困难,面临了诸多挑战。在宏观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情况下,我市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财政收入实现了预期目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支出规模实现大幅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财政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还很重,我市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财政增收基础还不稳固,财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压力较大;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增量远远不能满足支出需要,财政预算缺口逐步拉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还不够健全,财政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融资形势不容乐观,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潜心研究,并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当前,外部形势仍然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迟缓,经济运行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内经济总体平稳,但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宏观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呈中、低速增长趋势愈加明显,两位数以上的高速持续增长难以再现,个位数的小幅增长将成常态。从我市情况看,发展条件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油价格和产量双双下滑、“营改增”继续扩围、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非税收入趋缓等成为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但辩证的看,财政改革发展也面临着很多机遇:国家前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经济政策开始生效,经济稳中有进的态势正在形成。《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出台,后续配套政策可望陆续发力。我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础较好,具备在较长时期内实现持续发展的条件,重点产业、行业增收趋于稳健,白城机场、嫩丹高速、生态新区等重大项目正在快速推进,招商引资成效逐步显现,这些都将成为稳定财政增收的重要支撑。

根据以上分析,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我市预算编制总的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政各项管理改革,努力为依法理财、科学用财提供基础性和制度性支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加强财源培育和征收征管,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及预算编制原则,2015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增长7%左右。

2015年市本级主要预算指标安排情况是:

(一)财政收入

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14.6亿元, 同比增长13.2%。

市本级当年地方级收入14.6亿元、省补助收入19.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亿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总计38.1亿元。

(二)财政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8.1亿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7.2%。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3.7亿元,增长5.7%;2、公共安全2.1亿元,增长4%;3、教育5.8亿元,增长10.2%;4、科学技术0.4亿元,增长9.9%;5、文化体育与传媒0.5亿元,增长5.7%;6、社会保障和就业7.1亿元, 增长9.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亿元,增长10.1%;8、节能环保1.4亿元,增长12.4%;9、城乡社区0.9亿元,增长6.8%;10、农林水4.2亿元,增长13.3%。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确保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目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入征管,保持合理较快增长。财政关乎国计民生,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意义重大。一要按照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度收入目标,实事求是地制定好本年度收入计划,科学分解各阶段收入任务,落实部门征管责任,努力实现均衡稳定增长。二要强化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体位置,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管,保持税收主体稳定。三要充分发挥财税工作联席会议的机制作用,加大对各县(市、区)财政收入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严格执行税收目标考核责任制,强化政府财税督查职能,落实奖惩机制措施,为应缴必缴、应收尽收创造条件。四要突出抓好财政收入百个增长点培育工程,合理设定目标,落实各项支持帮扶措施,集中精力抓培育,集中力量助发展,确保每个项目均能达到预期目标,为财政增收注入新动力。五要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渠道,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努力扩大非税收入规模,增加财政收入。

(二)注重资金政策引导,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要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涵养财源、打牢财政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来抓。一是发挥财政政策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各项政策的整合力度,按照市委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撬动各类资本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真正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及时调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等手段,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要按照上级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积极筹措扶持保障资金,促进大众创业和大众创新,带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努力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创造宽松有利条件,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提高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社会发展。按照“保民生、兜底线”的要求,集中财力,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保障力度。一是支持“三农”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发展方式由追求产量增长和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经营,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转变。重点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膜下滴灌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恢复和保持耕地肥力,促进水资源有效利用,确保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统筹解决好生存性、发展性和安全性民生问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按照市委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的要求部署,积极筹措和落实民生实事所需资金,把财政支持重点向保障基本民生倾斜,向支持就业和扶贫倾斜,向解决低收入群众生活倾斜,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倾斜。三是保障公共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文化建设投入,推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科技、体育、计生、信访、安全等事业发展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把节约支出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在手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点,将八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继续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规模,继续削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项目投资评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应有效益。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把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结算管理范围。

(五)深化财政综合改革,依法规范财政行为。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硬化预算支出约束,推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上级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职责,建立有效运行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推进PPP模式融资。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选取适于该模式的融资项目稳妥加以推进。

    各位代表,2015年,我市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肩负的职责任务愈加繁重。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按照新财年政府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务实创新,努力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开创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以新的工作成效为加快白城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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