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创建“红石榴家园”工作品牌 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筑基工程
近年来,洮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搭建载体平台,全面实施“三项工程”,着力创建“红石榴家园”工作品牌,推动城市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实施“政治领航”工程,着力探索创建新路径。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加以谋划、安排部署,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现党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将城市社区“筑基工程”及“红石榴家园”创建工作融入基层党建、警地融合、主题教育内容,引导成员单位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
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民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成立社区民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实现基层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工作责任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民族工作。
强化阵地建设。2023年以来,以“筑基工程”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突出“融”的导向,在全区街道、社区启动实施“红石榴家园”创建工作,实施“五个一”举措:即树立“一个品牌”、建设“一个阵地”、完善“一个组织”、打造“一批活动载体”、落实“一个保障机制”。首批确定的瑞光新村社区“创建+非遗传承”、明仁日升社区“创建+社区治理”、长庆安居社区“创建+文体共建”、新华建设社区“创建+红色文化”、海明民福社区“创建+志愿服务”5个创建单位各具特色,示范作用凸显,有力推动了各族群众在社区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实施“创新发展”工程,着力打造特色新品牌。
创新服务品牌。在社区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民族工作服务站”,探索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智慧社区建设。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图书室等区域配置民族报刊杂志,开展“结对子”“微心愿”等活动,鼓励支持常青藤等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对有需求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科学化、常态化。
丰富创建载体。以各民族“交流·融合·共享”为主题,依托城市社区“红石榴家园”,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社区“红石榴家园”成为了各族群众休闲娱乐、学习交流的好去处。利用元宵节、“三八”国际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累计组织开展文娱活动60余次,参与人数4000余人。
拓展工作效能。依托创建工作平台,发挥城市社区职能作用,着力开展“五个及时”工作,即矛盾及时化解、困难及时解决、权益及时维护、节日及时走访、孩子及时关爱,拓展延伸民族工作触角。海明民福社区打造警地融合“红石榴家园”服务站,搭建专属阵地,固定工作人员,实现服务管理网格化。瑞光街道在社区组建服务团队,开展送医送药、心理咨询、技能培训、非遗传承等走进示范社区系列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少数民族代表,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各族群众心坎上,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创建工作开展以来,5个示范社区通过集体议事的方式,商讨决议有关少数民族居民困难帮扶、就业等急事难事40余件。提供政策宣介、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标准化服务30余次。帮助安排少数民族子女入学5人,社区少数民族子女入学率、家庭脱贫率、职工在岗率均为100%。
——实施“同心筑梦”工程,着力激发内生新动力。
深入开展“7+N进”活动。以社区为中心辐射推进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全域覆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区委统战部依托“筑基工程”,以“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年初以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6次,受益干部群众近1000人,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各社区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文化共情”为核心,构建“节庆+日常、体验+传承、互动+互助”的多元文化场景,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粽情端午聚民心”“草原风情迎那达慕”等活动,让各族居民在共参与、同体验中拉近距离、凝聚人心,让不同民族的节庆文化在社区交融碰撞。
积极开展互观互学。承办全市统战工作现场会,以“发挥统战优势,共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推动全市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组织开展“红石榴家园”示范社区创建互观互学交流活动。在创建内涵、创建形式、创建平台等方面充分发挥各示范社区典型带动作用,把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举措进一步扩大宣传并形成共享机制,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价值引导、教育激励、凝聚共识上发挥实效。
初审:于淼淼 复审:程继伟 终审: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