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4月11日,大安市公安局接到关于李伟、李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大安市公安局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立即上报白城市公安局,白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开展线索摸排及调查工作。4月24日,由市公安局、大安市公安局和通榆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团伙首犯李伟、李刚、李国栋抓获归案。
截至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9人,并于2018年7月29日移送检察机关处理。2018年12月27日,大安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9年1月3日公开宣判,一审分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至十四年刑期。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政法机关的安排,大安市公安局党委在白城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大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秉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带领全局民警勇当排头兵,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大安市公安局多措并举,主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制定了党委成员包保责任制度,全体党委成员均落实包保任务。通过LED提示屏、车辆等各类方式,出动大量人员,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发放、粘贴扫黑除恶宣传单,并通过微博、微信、报刊、电视等媒介推送扫黑除恶方面信息。组织落实线索集中排查,开展了两轮集中线索排查,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10条。精细组织两委成员排查,持续开展滚动排查。组织开展警情回头看和案件回头查,发现有涉恶犯罪嫌疑的线索3条,其中1条线索已经列入涉黑涉恶线索。截至今年3月,大安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破获涉恶案件14起,打处恶势力犯罪集团伙成员9人,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