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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05: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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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民满意的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日前,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围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创建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切实整治和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次整治自51日开始至12月底,范围包括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发展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

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类型、发展前景、重点领域等,分层分类选取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监督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

多维度畅通监督渠道。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的渠道,全面搜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检查方式,重点查处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滥用自由裁量权、设套监管,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想方设法从服务对象身上捞取好处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工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相关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不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不接受、不配合行政执法监督的,以执法权牟取私利的,粗暴、野蛮等不文明执法的,对投诉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或者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暂扣或者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等处理,同时按照《中共白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规定,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依法向市纪委监委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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