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年-2030年)》印发实施
为深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6日,我市正式印发实施《白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白城市2020年至2030年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布局;确定了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划定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侵蚀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提出了监测与信息化、综合监管规划;对实施重点项目进行了安排,进行了投资匡算和实施效果分析,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通过《规划》实施,到2030年,建成与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22平方公里。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实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产生较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