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教育局等十部门
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近日,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把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确定了实施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为先;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保护为要;坚持法治为基;坚持综合施策;坚持全面防控。
《方案》明确了治理内容。界定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方案》明确了治理措施。一是通过成立机构、加强教育、落实责任、载体促进、文化引领、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等举措,进行有效预防。二是依法依规处置。要求对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规范处理、教育惩戒和跟踪辅导。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培训制度、考评制度、问责制度、依法制度。《方案》对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