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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2 08:2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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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近年来,白城市人社局根据工作实际,采用多种举措促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体制。

一是优化完善职称评审条件。根据行业不同的特点,注重能力、单位考核和业内同行认可的评价导向,坚持“职业分类、企事分开”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思路,继续开展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修订工作。二是优化基层人才评聘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开展县(市)职称自主评聘试点改革。三是优化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职称直推直报和统一受理评价机制,全省所有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职称申报全部实行集中受理机制。企业单位网络申报后,由市人社局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上报省人社厅评审。

同时,白城市人社局推行七个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一是实行“一体化”网络申报机制。全面启动运行“吉林职称管理系统”,在评聘分开系列中推行网络申报,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信息化评审。二是实行三级公示推荐机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公示制度,并采取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三是实行评审承诺机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参评人员,要对各类、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实行评审承诺机制。签订评审承诺书,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所提交的参评人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如出现违诺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接受处理。四是实行全员答辩考核机制。全市各类、各级评委会实行全员答辩考核机制,评审采取业绩材料审查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通过比例开展评审。五是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审核力度,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综合评估等方式,坚决抵制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六是实行违规申报问责机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对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取消申报资格。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给予通报,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七是实行主管部门申报机制。申报省各评委会评审的参评人员,在市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省相应评委会评审。

据了解,目前全市高级职称人员已达到6898人,中级职称人员18409人,初级人员15566,各类高层次人才17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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