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5年11月召开制定白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制定白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
二、听证会代表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32人)
1. 消费者参加人(15人):居民消费者9人,非居民消费者6人(涵盖学校、宾馆、医院、餐饮、商业、企业等行业代表),通过公开报名选聘产生。
2. 机关团体参加人(13人):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由部门推荐产生。
3. 相关领域专家或学者:1人。
4. 市市场监管局消费环境科1人。
5. 经营者参加人(2人):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各1人。
(二)听证会设旁听席(2人)
通过报名确定,可参与听证过程但无表决权。
(三)新闻媒体
按实际报名情况参会。
三、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居民和非居民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 凡在白城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
2.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3. 属于白城市城区居民,了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情况。
4. 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履行听证会参加人义务。
5. 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凡在白城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履行听证会参加人义务。
四、听证会参会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一)居民和非居民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市发改委、市城管部门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对报名参加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公开随机选取,并由公证机关现场进行公证。
(二)经营者参加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产生。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所在部门推荐,经市发改委、市城管部门聘请产生。
(四)旁听参加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自愿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媒体记者:符合报名条件,按报名顺序并兼顾各级各类不同媒体的原则确定。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零时起,截至2025年9月7日零时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可登录白城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lbc.gov.cn/xxgk_3148/gsgg/)报名。具体如下:
1. 申报参加制定白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城区居民和非居民消费者参加人分别下载附表1《城区居民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附表2《城区非居民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详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bcwjsf@163.com。
2. 旁听参加人:下载附表3《听证会旁听者参加人报名表》,详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3. 新闻媒体参加人:下载附表4《听证会新闻媒体参加人报名表》,详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4. 若报名者因互联网络使用不便,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科现场报名,地址:白城市原粮食局四楼(洮北区青年北大街12号),联系电话:5087010。
六、其他事项
制定白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将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