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白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告
市直(中省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和《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吉政数审改〔2023〕3号)文件要求,经各相关部门研究确认,形成了《白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白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白城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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