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关于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行为的通告
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就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行为通告如下:
(一)对拒不配合参加或冒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造谣传谣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拒不配合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依法张贴封条进行14天强制居家隔离管控;对无故破坏封条的,将强制集中隔离(费用自行承担),并依法予以惩处。
(三)对拒不配合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的,诊疗费用除医保报销外,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拒不配合参加或冒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造谣传谣、违禁出行等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管理。
(五)对拒不配合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将其“吉祥码”赋“黄码”,并按规定限制进入商场、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严格落实管控规定的场所经营(管理)者,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知情者请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3227500(白天)、3224490(夜间)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