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序号11:地方各级工信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不作为,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没有进行检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现按白城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整改任务
地方各级工信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不作为,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没有进行检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白城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污染程度有所减缓。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2018年3月底前,市工信局按照《白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白城地区工业企业实际,制定《白城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
(二)实施台账式动态管理。2018年3月底前,市工信局确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经开区(园区)经济局(经发局)督促各自辖区内相关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并严格进行审核、备案。
(三)做好大气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在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市工信局第一时间通知各县(市、区)、经开区(园区)经济局,组织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启动应急方案,并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对水泥、热电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5%、30%、50%的管控目标。
(四)各级工信部门同步对重点监控企业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制定的降低生产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应急响应措施的日常检。
四、整改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工信局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本部门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的具体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制定了《白城市工信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任务清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经济主管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二)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整改
1.认真制定方案,并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市工信局充分结合白城工业实际,先后两次对《白城市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进行修定。并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了9户市级重点监控企业(白城发电公司、龙华热电厂、白城北方水泥、镇赉天利水泥、富达棒材、金升镍业、洮南热电厂、洮南北方水泥、大安新天成水泥有限公司),并要求每户市级重点监控企业都要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应急响应预案。
2.进一步完善全市工信系统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了白城市工业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指挥渠道和方式。并要求各经济局对辖区内的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了应急响应演练,达到了熟悉响应启动流程,锻炼人员队伍的目的。
3.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经济局及相关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各县区经济局制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经济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控企业所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进行专项审核,合格的予以备案,确保其时效性,现各县(市、区)经济(发)局均已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监控企业完成审核和备案。
(三)加强演练,时刻做好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应对工作。为了检验和巩固整改效果,市工信局专门下达了《白城市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企业限产减排应急演练的通知》,通过演练达到锻炼队伍,检验方案(响应预案)的目的。同时,根据白城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各级工信部门和各重点监控企业随时做好对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应对工作,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公示期为2018年8月7日-8月14日,凡对该公示的整改工作有意见者,欢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科反映。
联系人:王殿国 联系电话3527020
白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