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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来信标题:

产假

来信时间:

2025-05-13 08:22

来 信 人:

明月

 来信内容:


请问白城的企业女职工产假按照多少天执行,有什么最新政策么

 

回复部门: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5-05-13 15: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收到留言后,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处理。答复如下: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年12月20日)第7条规定: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另外,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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