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来信标题:
土地纠纷
来信时间:
2023-07-14 08:12
来 信 人:
付宇航
来信内容:
2021年大安市太山镇政府组织测绘我家与地邻耕地面积,出具勘测结果(结果显示我的耕地宽度为19.96米)与2014年土地确权时一致。23年5月,地邻越过边界强行耕种我的一条垄土地。23年6月14日镇政府再次对土地进行测量,但是测量之前必须先缴纳700元钱,不交就不给测量,这700元钱是否合法合规?测量结果显示我的土地面积宽度为18.66米,这与14年土地确权和21年勘测结果完全不同,很明显这个测量结果是不准确的。但是镇政府认定测量结果准确,拒绝归还700元测量费用。
回复部门: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7-17 08:15:00
回复内容: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1、核准土地面积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土地重新确权,张家村作为试点村于2014年组织土地确权,其间统一雇用专业测绘公司负责测绘并定位了详细坐标点,此后一直根据此坐标点确定土地面积,未再进行任何官方土地宽度测量。鉴于来信人近期对当年测绘数据提出的疑问,太山镇政府特帮助来信人协调有关部门,聘请了专业且资质齐全的测绘公司来到现场勘测面积,太山镇主要领导和测绘公司专业人员对其耕地面积进行实际定位,与2014年坐标相吻合,面积未存在缺少现象,经核实,土地核准并未存在问题,镇政府已对测绘时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备案。
2、测绘费用的问题。因当年测绘数据不存在误差问题,本次聘请测绘公司所产生的700元测绘费用应由来信人个人承担。太山镇政府根据大安市农经局测量土地的规定,凡认为自家土地存在争议的农户,镇政府积极联系测量公司,并提前告知所涉及的测量费用由农户个人承担,一切收费符合大安市农经局的相关规定及测量公司的收费标准,并非由镇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