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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问题

来信标题:

产假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7-22 15:02

来 信 人:

左彬

 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我于2022年2月生产,按照吉林省新政策产假应为180天。请问哪个部门有管理白城的产假文件?

 

回复部门: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07-25 09:26:00

 回复内容: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简称《实施方案》)第7条规定执行。“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具体执行时间以该文件发布之日起(2021年12月20日)。另外,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简称《实施方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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