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新建人民医院存在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来信标题:
大安市新建人民医院存在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来信时间:
2019-01-20 12:54
来 信 人:
崔爱春
来信内容:
尊敬的李市长您好
大安市新建人民医院存在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的问题,虽现已通过验收,实质上就是隐瞒事实真相!
大安市医院项目门诊楼、感染科病房、设备房电气预埋工程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下册14.1.1.1条,可能存在问题。
回复部门:
回复时间:
2019-06-10 15:06:09
回复内容:
您好。大安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回复:一、经市卫计委联合市政公司市医院项目部调查核实,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第994号公告文件中,12.1.1.6条不在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范围内。二、经市卫计委联合市政公司市医院项目部调查核实,大安市新建人民医院的门诊楼、感染科病房和设备房电气预埋工程的施工做法均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0-2015中12.1.1.6条文要求。三、电气分项工程防雷检测,市医院已经委托长春防雷装置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如有疑问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重新进行检测。
四、经市住建局调查核实,建设方已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各项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没有质量问题后各部门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同时各方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反映人所说的欺骗手段敷衍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