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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花园(非棚户区)小区物业不作为,可否请求政府指导,重新聘请物业。

来信标题:

金地花园(非棚户区)小区物业不作为,可否请求政府指导,重新聘请物业。

来信时间:

2017-05-08 00:15

来 信 人:

业主

 来信内容:


物业不作为,至今不返回装修保证金,收取物业费超标准。不维修,不清理垃圾,小区至今没有绿化,没有水泥路,没有门禁系统,就知道推托,希望政府指导我们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5-08 16:43:41

 回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由街道(社区)协助业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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