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花园(非棚户区)小区物业不作为,可否请求政府指导,重新聘请物业。
来信标题:
金地花园(非棚户区)小区物业不作为,可否请求政府指导,重新聘请物业。
来信时间:
2017-05-08 00:15
来 信 人:
业主
来信内容:
物业不作为,至今不返回装修保证金,收取物业费超标准。不维修,不清理垃圾,小区至今没有绿化,没有水泥路,没有门禁系统,就知道推托,希望政府指导我们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5-08 16:43:41
回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由街道(社区)协助业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