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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相关政策咨询

【网民】提问时间:2018-03-16 17:12:50    

我母亲(66岁)最近因骨质疏松导致腰椎骨折,期间先在白城市医院就医,住院前医院称不能确定什么原因需先做检查后才能判断是否需要住院,故先按医生建议做了核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为腰椎骨折,可住院治疗。在咨询医生建议后作康复性治疗,但入院后以骨折为意外为由,不给做新农合报销,只能走人寿保险报销。在几经周折情况下,家人无奈办理了出院手续。在此期间致电市医保局,但电话无人接听。现有几件事需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予解疑: 1.据我了解,同等情况下,其他人员因此住院可办理新农合登记,但为何我母亲的情况不可以,非要转为保险报销。所以请告知新农合报销和保险报销的范围。 2.母亲无奈出院(住院2天,打了4个点滴,总费用1000多)结算费用时告知有门槛费(800元),我在网上查了下,也就是医院住院起付费,请告知什么样的情况下或者条件属于起付费以内的,怎么确定住院期间用药和医疗在起付费以内还是以外,因为看了费用清单,用药都是单独算的,这个为什么不在起付费以内。另外,超过800元部分是否可以报销。 3.我所了解到的新农合报销含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报销报销,住院前的费用他们说不在报销范围内,请问这部分费用是否不能报销。 4.请告知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5.因本人在外地上班,无法在陪同老人就医,两位老人年纪较大,又长期在农村,很多情况不清楚,比如相关政策等,但我在网上也查不到,建议畅通渠道,包括政策挂网,相关职能部门电话透明等,便于随时咨询了解。 盼答复

【回复】回复时间:2018-03-26 10:55:48    

您好,留言收悉。您提出的问题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已经予以详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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