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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网民】提问时间:2015-10-25 18:55:53    

白城修绕城高速把土地征用的 现在听说有政策给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请问得去哪个部门办理 需要什么手续 ?

【回复】回复时间:2015-12-21 09:15:10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问题,白城市社保局答复: 一、政策依据 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白政发[2011]20号),符合以下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一)被征收土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 (三)被征地时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以上; (四)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 1.土地被征收后,重新获得调剂土地的; 2.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的; 3. 享受了征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后,户籍已迁出本市城区的。 二、办理流程 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参保条件,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流程如下。 (一)身份确认: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身份,须经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并履行公示后,报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核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公示期限不少于5日。 (二)准备参保材料:1.白城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表》和《征地补偿安置意见表》;2.市人社局出具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3.省人社和财政部门出具的《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审批表》;4.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三)办理养老保险: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参保手续。市社保局将按照《征地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审批表》登记缴费。 三、缴费方式 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资,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村集体缴费和政府补贴三项筹资比例为3:4:3。个人缴费资金从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承担资金从土地补偿费中一次性缴纳,若土地补偿费发给个人,则由个人按集体负担的比例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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