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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公平

【网民】提问时间:2015-06-28 19:35:54    

上访事由: 我们都是从事在环卫处30余载的老职工,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天早4点到6点(365天一线职工都在班)、8:30到11点、下午三个小时(隔一天一班),而且多年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没有带薪休假,且工作脏,极其辛苦。有时还对身体带来危害......不但不得到劳动保护待遇,并且加班加点的工作,单位从不给加工资。并且在1998年抗洪捐款,规定自愿捐款却强行扣除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是否捐款到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白城市环卫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次与单位协调此事,单位却以多种借口搪塞我们,我们为维护切身利益,只好上访,请有关部门给予关注,渴望你们尽快给予解决!我们要求: 1、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的待遇。 2、单位白城市环卫处依法支付上访人在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 3、补发1998年强行扣除(不是自愿捐款)的一个月工资。 4、享受劳动保护待遇。(防暑费、高寒费、每年身体体检检查费、劳动保护待遇)。 5、强烈要求 清扫一线工人,要求同环卫处机关、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工作时间。

【回复】回复时间:2015-07-01 09:47:32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不在《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建议向信访部门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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