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领督办〔2025〕1号)文件要求,现对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诉求重视不够。
二、整改目标
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后续办理工作的函》(吉督改办函〔2021〕12号)有关要求,市县两级实行“双组长”领导,落实“双包保”制度,确保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程序、标准和要求,持续办理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
(二)认真落实省“四项机制、八项制度”,采取“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全口径、全周期、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按照公开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进行结案销号,并组织做好结案销号现场检查和审核备案工作。
(三)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组织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核,防止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反弹。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组织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核,防止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反弹。
(四)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对案件办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案件办理工作滞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对久拖未结、出现反弹、群众不满意等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白城市始终把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视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开会部署、调度批示,深入一线督办整改。市县两级实行“双组长”领导,落实“双包保”制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市整改办严格按照《关于持续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四项机制、八项制度”,采取“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坚持精准管理,强化标本兼治。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销号台账,按程序销号备案,做到履责留痕,有据可查。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组织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核,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销号验收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了市级预验收后提交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办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
联系人:周桐
联系电话:0436-3369757
联系地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1.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材料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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