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产品购新活动筹备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现面向全市征集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条件
1.依法在白城市内开展经营,销售6类家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或4类手机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手表、AI眼镜)的零售企业,自愿遵守吉林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要求。最终活动品类、补贴标准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2.具有较强经营能力和技术保障、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3.企业依法纳税且能够提供有效销售发票,发票应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4.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系统和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商务部门要求报送销售数据、上传核销和审计材料,能够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审计核查工作。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仓储及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6.企业具备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能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支持服务平台提供的支付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便利支付需求。
7、诚信经营,安全规范,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2025年度参加政策效果较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审计、宣传等各项工作,对参加活动效果差、配合度较低企业不再纳入2026年度参与名单。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2025年符合补贴范围的产品销售凭证材料。
5.企业与生产品牌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授权函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说明。
8.门店照片(店面门头、店内陈列各一张)。
三、申报流程
1.报名企业于2025年12月28日17点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两份,PDF扫描件一份)提交至属地商务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2.各地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后,于12月29日11点前将企业报名材料报送到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复审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购活动,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商务部门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要对商户遴选、资料上报、活动开展、补贴审核等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依法合规、安全稳妥地开展活动。
2.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五、咨询电话
洮北区商务局0436-588128,经开区经济发展局0436-3561065,工业园区商务局0436-3566057,镇赉县商务局0436-7222645,通榆县商务局0436-6981085,洮南市商务局0436-6367127,大安市商务局 0436-5054009。
附件:1.白城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白城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白城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
白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
购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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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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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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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所属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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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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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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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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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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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销售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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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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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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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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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类型 |
( )家电以旧换新 ( )手机数码产品购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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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将按照商务部门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 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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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商务部门初审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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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白城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
购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及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参与白城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购新工作的有关要求,本企业及本人在此承诺:
1.保证按活动要求、条件及程序参加白城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数码购新活动,完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组织有关人员和门店店员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安全开展。
2.承诺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对因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虚假信息造成的各类损失和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在消费者核销购买商品时,仅用于吉林省商务厅明确支持的品类,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本单位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及承办方可立刻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4.积极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开展补贴活动宣传工作;严格遵守政策宣传有关要求,不得将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相关名称、标识和品牌用于其他活动。
5.本人及本企业员工不自行参与或要求、唆使、放任、授权本公司员工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虚构交易、刷单、拆单等不正当方式套取补贴资金;发现本公司员工或参与门店涉嫌从事套利行为的,将及时制止并采取充分补救及费用追偿措施。
6.杜绝各种套利行为,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7.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提供商品、服务的品质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因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企业参与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公司负责妥善解决,保护消费者权益。
8.诚信经营,不采用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
9.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商务部门,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保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消费者身份信息、电子发票信息、交易凭证、资金明细、销售数据和退货数据明细等原始资料和财务凭证。
10.在企业销售规模达到入统标准并符合其他入统条件的情况下,自愿纳入国家统计平台管理,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白城市商务局 | 电话:0436-3203010 | 吉ICP备17005202号 | 网站标识:2208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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