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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0 11: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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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1月8日在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军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四项重点工作”,履行“四大检察”职责,巩固“人文检察”品牌,强政治、补短板、转作风、促发展,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持续发力,精准服务白城振兴发展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优先发展。把《白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12条意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履职办案中,开通 “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案件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听取汇报、作出决定,快办快结,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对涉嫌犯罪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经审查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7人,建议相关部门不立案或变更强制措施3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两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驻扶贫村工作,协调帮扶资金260余万元,高质量完成扶贫包保任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服务“四城联创”,检察官志愿者39次深入社区开展“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志愿服务。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依法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全市部署“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月活动,优质高效办理了涉案近4亿元的“广春药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帮助百姓把牢“钱袋子”。

——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植于监督办案中,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7人、起诉118人。开展草原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纠正行政机关履职不当行为,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6件,提起公益诉讼23件,恢复草原1488亩、林地1094亩。镇赉县院创建的“绿水青山工程”检察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品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5人、不起诉21人。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总结反思史淼涉黑案件成因,针对白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向教育、文旅部门发出“一号、二号检察建议”,共同防控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两级院29名院领导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在宪法宣传日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讲授法治课。洮北区院成立“太阳花未检工作室”和“社区未检工作站”,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通榆县院田晓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敢于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汇编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司法解释,统一证据标准和执法尺度。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共同发力,落实提前介入和沟通协商机制,依法快捕快诉。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重大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调查取证。对吴鹏、张磊、张捍东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通过指定管辖、异地办案排除干扰阻力。持续深入“打伞破网”,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在监管场所集中开展线索专项排查,共排查移交有价值黑恶线索64条、“保护伞”线索32条,立案侦查渎职犯罪55人,依法查办的我省首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例。针对黑恶案件背后农村土地边界不清、校园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一案一整治”成效明显。

——促进社会治理安定有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501人、起诉2223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共为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充分保障律师申请会见等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2次,网上受理阅卷申请205次,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服务。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27件、纠正8件。审查提请特赦案件2626人。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直接办案646件,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提出的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突出人权保障。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249人决定不批捕、55人决定不起诉,捕后轻缓刑比例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集中开展以涉案民营企业家、女性和未成年人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专项审查,捕后变更强制措施123人。为有效保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聘请各领域专家作为特邀巡察员,在全省创新开展对监狱的巡回检察,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三、聚焦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29件,追捕19人,纠正遗漏罪行57起,提出刑事抗诉13件,追诉58人。与其他政法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12件。

——做强民事检察。提出检察建议79件,提出抗诉4件。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共移交违法违纪线索27件,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45件,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8件,同比增长20%。召开首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助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以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为重点,探索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系统规范监督,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头版刊发,并被中央政法委、高检院转发。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4份,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5件,努力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及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为国家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派出“业务援建后援团”赴新疆对口院开展业务指导交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四、带好队伍,不断提升干警能力素质

——坚持政治立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查改结合,强化宗旨意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坚持管理强检。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员额检察官实现动态管理。坚持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调整优化办案主体职责权限。实行全员《工作责任清单》管理,不断优化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组织两级院交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不规范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形成的工作报告被省检察院和高检院转发。成立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公正高效行使检察权提供“外脑”支持。深化与白城师范学院“检学研一体化”合作交流,检校共建进入新阶段。

——坚持人文兴检。秉持“公正效率、和谐守礼”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创建“人文检察”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在白城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检察职能,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检察公益服务站为群众免费提供图书借阅、法律咨询等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受到广泛好评。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法律文书1348份、重要案件信息19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大安市院、洮南市院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坚持从严治检。全力支持两级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履职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先后对4名检察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3名基层院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4个基层院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在全院公开财务收支,接受干警监督,以公开促廉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代表委员议案提案。通过上门走访、检察开放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白城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理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检察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能提供的检察产品不多不优不强。二是部分干警司法理念固化陈旧,不适应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业务能力不适应“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需要。三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机制运行还需进一步优化。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甚至违法违纪案件仍有发生,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重点工作提升”保驾护航。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支撑。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再提升再突破,更加精准地贯彻上级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打出高质量检察“助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好“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凑数”的政治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胜利。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检察业务,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建立和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从“团结凝聚人、鼓舞激励人、培养成就人、规范约束人”入手,狠抓政治领导、学习、落实“三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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