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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4项(市25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时间:2025-12-22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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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领督办〔2025〕1号)文件要求,现对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白城市砂石资源丰富,开采历史久远,废弃砂坑数量多,但修复工作进展缓慢,仅停留在资料收集阶段。
  二、整改目标
  2022年8月底前,完成摸排,确定任务清单。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废弃砂坑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全市废弃砂坑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废弃砂坑面积、类型、分布、质量状况、权属状况等,形成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
  (二)2022年12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指导涉及的属地政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草则草的原则,制定《废弃砂坑修复方案》,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2025年12月底前,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和《废弃砂坑修复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完成废弃矿坑治理任务。
  (四)2025年12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通过覆土绿化、加设封闭围栏及安全警示牌、修复边坡等工程,完成全部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
  四、整改效果
  (一)2022年5月11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砂坑)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对2019年省地质环境总站推送的我市73处废弃沙坑点位进行现场踏查,确定已完成恢复治理40处,我市将剩余33处作为废弃砂坑修复重点任务。2022年11月17日,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2〕191号)要求,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围绕废弃沙坑等修复事项编制了《白城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共计排查出废弃砂坑241个、总面积431.9479公顷。其中:洮北区199个砂坑,面积339.33公顷;经济开发区29个砂坑,面积72.72公顷;工业园区2个砂坑,面积1.9公顷,建立了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
  (二)白城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督促指导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对每个废弃砂坑位置、面积、地类、修复方式等逐个进行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化管理,并组织各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草则草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对各整改责任单位先后下发《提示函》7份。
  (三)各地集中力量、挂图作战,通过修建围栏、悬挂警示牌、清运垃圾、土地平整等方式,全力推进修复治理工作。
  (四)白城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法,加快推进废弃砂坑生态修复工作。2025年12月,所有废弃砂坑均已完成修复验收。
  五、销号验收情况
  此项整改任务已通过市级预验收,并通过白城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办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13843682999  联系地址: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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