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领督办〔2025〕1号)文件要求,现对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吉林省自然生态环境本底良好,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仍有差距,自然保护区、湿地违法开发建设问题较为突出,土地复垦和矿山修复等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二、整改目标
严格自然保护区及湿地项目准入,加强资源监管,杜绝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问题。2022年8月底前,完成核查,确定土地复垦工作任务清单和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矿区土地复垦任务和废弃砂坑修复任务,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全市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湿地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自查自纠和湿地保护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开发建设和破坏湿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纳入林(草)长制范畴,按照林(草)长制要求进行常态化监管。
(二)按照国家、省“绿盾”行动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白城市绿盾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按照国家下发遥感点位核实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建立“绿盾”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协调推进整改。
(三)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属地自然保护区的巡查监管,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2022年8月底前,全市开展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和废弃砂坑摸底调查工作,形成矿区土地复垦工作任务清单和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
(五)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属地政府根据责任主体分类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采取各项措施,实施矿区土地复垦和废弃砂坑修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政策引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激励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投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四、整改效果
(一)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侵占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完成了全市范围内打击违法侵占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专项行动,并形成工作报告。同时按照林(草)长制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林(草)长在林草资源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绿盾”行动部署,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2022年已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实工作,共计1个重点点位,为镇赉县沿江镇粮库院内地面硬化,无需整改。
(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结合“绿盾”行动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通过排查暂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四)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砂坑)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对2019年省地质环境总站推送的我市73处废弃沙坑点位进行现场踏查,确定已完成恢复治理40处,我市将剩余33处作为废弃砂坑修复重点任务。2022年11月17日,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2〕191号)要求,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围绕废弃沙坑等修复事项编制了《白城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共计排查出废弃砂坑241个、总面积431.9479公顷,建立了废弃砂坑修复工作任务清单。
(五)白城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对每个废弃砂坑位置、面积、地类、修复方式等逐个进行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化管理,并组织各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草则草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对各整改责任单位先后下发《提示函》7份。
(六)截至目前,241个废弃砂坑已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专家验收。其中洮北区199个,洮南市11个,经开区29个,工业园区2个,占总任务量的100%。
五、销号验收情况
此项整改任务已通过市级预验收,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办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
联系人:陈 赫 联系电话:18504366799 联系地址:白城市住房与建设局
联系人:王郡洋 联系电话:13159762591 联系地址:白城市林业与草原局
联系人:赵明华 联系电话:13894681000 苏月强 联系电话:18304361677 联系地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