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领督办〔2025〕1号)文件要求,现对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3年,但配套措施推进缓慢,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督察进驻时,省级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仍未完成编制,黑土地保护责任考核和督察工作体系还不健全,黑土地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质量标准和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配套制度均未建立。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黑土地保护制度,有效落实保护措施。
三、整改措施
(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和视察吉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使之造福人民。
(二)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工作。
(三)2022年12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制定并印发《白城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年)》,建立市县两级黑土地档案,完善黑土地保护制度体系。
四、整改完成情况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白城市黑土地工作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视察吉林讲话精神、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实施意见、白城市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同时各县(市、区)也同步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加强白城市黑土地保护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重点推进“黑土粮仓”示范区建设。开展“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总结,2022年白城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了白城市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报告。白城市已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白城市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年)》(白政发〔2022〕23号),各县(市、区)也制定了县级规划。
五、销号验收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了市级预验收后提交了验收销号申请,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办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
联系人:周桐
联系电话:0436-3369757
联系地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1.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材料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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