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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21年9月16日)

  • 时间:2021-09-18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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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1 D2JL202109060035 白城市砂石利用有限公司洮南分公司下属八家砂场在蛟流河乡光荣村、大通乡德信村和大通乡四海村三处草原及耕地上非法开采砂石,破坏草原和耕地,严重污染地下水,举报人诉求:该公司停止开采并恢复该地三处草原及耕地原貌。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7日,洮南市自然资源局、蛟流河乡人民政府、大通乡人民政府、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核实:举报中反映的砂场均处于停采状态,采砂情况属实。
    问题一:“非法开采砂石,破坏草原和耕地”问题,白城市砂石利用有限公司洮南市分公司2020年获得批准4个建筑用采矿许可证,共9个采区(非八家砂场),具体为:蛟流河乡3个采矿权证6个采区,大通乡1个采矿权证3个采区,依据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上述砂石开采地点地类均为未利用地(非草地和耕地)不存在破坏草原和耕地情况,举报中所述“非法开采砂石,破坏草原和耕地”不属实。
    2021年8月18日,洮南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对上述采区开展了开采现状勘测,2021年8月20日出具勘测报告,结果显示均在采矿允许范围内,不存在超采情况。
    问题二:“严重污染地下水”问题。2021年9月7日,洮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9个采区沙坑内地表水水质进行采样化验(采砂场生产工艺不涉及排水问题,但是较深的沙坑内地下水上返会形成地表水坑,因此检测沙坑内地表水,就可以判定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9个采区内地表水质各项指标均在标准限值内,举报中所述“严重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因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公司9个采区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巡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采矿许可证内容要求,避免出现破坏生态、污染地下水、超采现象。 已办结
2 D2JL202109060021 铁北二粮库路西,天利水泥厂24小时生产并且用大型车辆运载水泥,产生噪声,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白城市镇赉县 噪声
    与第3批191号、第7批720号为重复案件。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现已办结。
    2021年9月8日,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镇赉县市监局进行了现场核查:
    该公司厂区东侧有居民,距居民区最近距离约100米。2021年7月恢复生产至今,原材料大部分储存在原料库内,部分矿渣因原料库已满,暂存在厂区内并进行了苫盖。因受市场需求影响及用电价格的问题,2021年主要是在夜间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加强环境管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都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能够采取减振降噪隔音、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要求。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运输车辆,行驶道路在厂区东侧,紧邻围墙,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会产生噪声,所以认定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二是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降低车速,减轻噪声影响;三是避免在休息时间使用大型运输车辆;四是车辆在运输期间禁止鸣笛。 已办结
3 X2JL202109060026 洮南市向阳乡、二龙乡草原禁牧区牛羊成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8日,洮南市林草局、向阳街道办事处、二龙乡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核实:未发现草原禁牧区内牛羊成群放牧现象,但有个别养殖户夜间或凌晨偷牧。因此,举报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此案件由洮南市林草局、向阳街道办事处、二龙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处理整改情况:
    1.组织工作人员向养殖户宣传讲解禁牧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发放了宣传单,同时告知养殖户禁牧期间若发现放牧行为,将严肃处理。
    2.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对草原禁牧区内的巡查力度,督促禁牧期间养殖户舍饲圈养,保护草原。
已办结
4 X2JL202109060018 石某博任大通乡党委书记期间,将三家子水库和胡昌村水库部分区域破坏成旱田,面积分别为410公顷和260公顷,向外发包且据为己有。举报人诉求依法予以处理,还原水库。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9批省内编号914号、946号,第11批省内编号1145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7日,洮南市大通乡人民政府、洮南市水利局、洮南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核实:
    案件中涉及的大通乡党委书记石某某,于1999年10月-2009年7月期间,任大通乡党委书记。   
    举报问题中的三家子水库俗称为三家泡子,位于大通乡惠青村境内,三家泡子为天然形成的泡塘(非水库);举报人所称的胡昌村水库实为湖沧水库(80年代初被省水利厅销号,不作为水库管理),位于大通乡湖沧村和洮南军事训练场境内,由4个相对独立的泡塘组成。案件涉及的两处土地(地块)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大通乡全域饮用地下水。
    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三家泡子处泡塘地类为坑塘水面,属农用地,面积约406.98公顷,2003年,水面干涸后改为耕种农作物,未改变地类用途,且开垦行为经过大通乡政府同意。种植稻田情况属实。
   依据二调数据显示,湖沧沟泡子共开垦耕地面积145.56公顷(非260公顷),均属于农用地,水面干涸后改为耕种农作物,未改变地类用途,且开垦行为经过大通乡政府同意,耕种情况属实。
    上述两处地块未在泄洪区内,不存在据为己有情况。
    因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此案件由大通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委派专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承包者有效使用和保护承包地块内的耕地、泡塘水面、草原等农用地,确保不改变地类用途,不扩大耕种范围,不破坏生态环境。 已办结
5 X2JL202109060021 洮南市吉林大唐风电公司二期工程占用二龙乡、向阳乡草原修建砂石路,占用该草原无用地审批手续,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白城市洮南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8日,洮南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二龙乡人民政府、向阳乡人民政府、发改局分别组织工作人深入现场核实:二龙乡、向阳乡草原内现有砂石路为洮南市吉林大唐风电公司二期工程修建,占草原修建砂石路情况属实。
    经调查,2019年11月28日,大唐风电二期工程(600MW)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批,2021年3月2日,通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征收使用草原审批,2021年5月20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大唐向阳风电场二期(600MW)建设用地的批复》,该公司在批准的区域内(二龙乡和向阳乡)均修建了砂石路,经与项目规划图对比,砂石路未超出批准范围。因此,占用该草原无用地审批手续不属实。
基本属实     无。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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