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JL202109010057 | 县法院旁边法院家属楼后侧有两处废品收购站每年冬天烧胶皮带取暖,产生的黑烟气味呛人并且废品收购站不定时装车及搬运东西产生的噪声扰民。 | 白城市镇赉县 | 大气 噪声 |
2021年9月2日,经县住建局、市监局现场核查:
举报中所述“两处废品收购站”是指镇赉县成昌废旧物品收购有限公司和镇赉县喜军废品收购部,现场核查中未发现有烧胶皮带的情况,询问业主未承认有冬天烧胶皮带取暖的问题。两个收购站不定时装运物品,会产生噪声。
因此,“两家收购站冬天烧胶皮取暖产生气味呛人”的问题不属实;“装车及搬运东西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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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1.住建局城管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任何时间禁止焚烧胶皮带,若发现两家废品收购站有烧胶皮带取暖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整治;
2.对装车及搬运东西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别是休息时间应严禁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产生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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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无 |
2 | X2JL202109010040 | 一是洮北区青山镇永胜村二社白城市远达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在室外给塔吊铁架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周围居民种植蔬菜受到污染;二是每天工人敲打和切割塔吊铁架噪音较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 白城市洮北区 | 大气、噪声 |
经查,该举报案件属实。
1、2021年9月3日,经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现场核查:白城市远达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位于洮白公路南侧、华一公路东侧,该公司借用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永胜村二社村民院落存放塔吊。2021年4月份,该公司在其院内对塔吊破损部件进行维修、补漆,维修时间4-5天(累计工作时间7-8小时);2021年8月下旬,该公司在其院内对塔吊破损部件进行维修、补漆,维修时间7-8天(累计工作时间12-13小时),在维修、补漆的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2021年8月28日下午,青山镇派出所第一次接到青山镇永胜村二社居民举报,称其隔壁邻居对塔吊部件维修、喷漆时产生噪音,且油漆已飘到自家院内,影响农作物生长及人身健康。青山镇派出所立即出警进行调解,对喷漆人员进行警告,责令其立刻停止喷漆。
2021年8月29日早8时许,青山镇派出所第二次接到举报,称其邻居还在进行喷漆,民警联系到永胜村书记一同赶往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喷漆人员表示,不再进行喷漆作业。
2021年8月31日晚17时许,青山镇派出所第三次接到举报,称其邻居已不再进行喷漆,但在院中间支起的篷布挡光。民警立即联系邻居,将篷布拆除。
举报人曾向公安机关举报3次、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1次,每次举报均得到有效处理。目前,该公司法人承诺以后不在此地从事维修、补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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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和青山镇政府已要求该公司立即将存放在院内的塔吊搬离此地。该公司于2021年9月3日下午,对其在院内存放的塔吊进行搬离。 | 办结 | 无 |
3 | X2JL202109010019 | 海明西路鹤林苑小区36-1号楼南7、8米处有一台变压器,晚间11点-凌晨4点发出嗡嗡低频率噪音一直持续不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决,诉求变压器改变位置或采取降噪措施。 | 白城市市辖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日,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鹤林院小区36-1号4单1楼南侧有1台变压器。9月2日,吉林省白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离变压器最近的4单1楼南窗前1米处对变压器产生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昼间(17时05分)49.5dB(A),夜间(23时07分)41.9dB(A)。上访人所住小区住宅楼环境噪声功能区属于居民文教区,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55dB(A),夜间为45dB(A)。 检测结果昼间、夜间均低于该区域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今年6月环保信访举报平台接到关于此问题的群众电话举报,6月9日,吉林省白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变压器边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昼间、夜间均低于该区域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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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无。 | 办结 | 无 |
4 | D2JL202109010039 | 举报人反映:一是碧桂园小区的南侧存在一垃圾填埋场,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二是在该小区东侧的梅花味精厂,每天晚上八点左右开始会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白城市洮北区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日,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现场调查核实:
问题一:举报中所述垃圾填埋场为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碧桂园小区东南1.5公里处。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一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偶有外溢;二是填埋区排气孔的无组织气体未进行收集处置,夏季阴雨天的低气压影响了空气扩散流动;三是消杀处理不到位,垃圾填埋作业面生物消杀频次和剂量偏少。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问题二:举报中所述梅花味精厂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碧桂园小区东侧,直线距离4.3千米。该公司一、二、三期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一期工程于2018年施工建设,2019年7月11日正式通过自主环保验收。二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施工建设,2021年6月26日正式通过自主环保验收。2018年11月1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三期工程正在建设中。一、二期工程各项污染物、环保设施建成及处理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标准要求。该公司以玉米为原材料,采用玉米浸泡→破碎→分离→淀粉乳→葡萄糖→生物发酵→提取除杂→烘干精制的生产工艺。从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分析判定,产生气味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产品烘干尾气、发酵尾气。由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均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其行业特点均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另受气压低、扩散条件不佳等偶发因素影响时,会导致附近居民受到异味影响。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因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本批省内编号697号案件基本一致,与第1批省内编号32号案件部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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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问题一:由洮北城管执法大队责令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立即强化措施管理:一是规范填埋工程操作程序和环节,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填埋,即填即盖;二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消杀、除臭;三是针对填埋区无组织气体未进行收集处置问题,2021年8月28日新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等无组织气体。下一步,洮北大队将继续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一是对垃圾填埋区进行覆土压实封闭;二是对垃圾填埋区作业面进行整形;三是对垃圾厂区膜上积水、漂浮物进行及时有效处理。预计在2021年10月底前办结。
问题二:由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联合白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共同责令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异味给群众带来的影响:1.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优化防污治污技术工艺,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和力度,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和操作能力,将异味影响降至最低。2.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3.增加废气检测次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废气指标定期进行检测。4.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对跑冒滴漏严格管控。针对所有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新增密闭收集装置,并安装负压在线报警装置,时刻保证收集系统的有效性。5.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环保设施的运行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控制,环境保护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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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2JL202109010036 | 举报人反映:一是碧桂园小区的南侧有一垃圾站,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二是在该小区东侧的梅花味精厂,生产过程中不定时会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 白城市经开区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日,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现场调查核实:
问题一:举报中所述垃圾填埋场为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碧桂园小区东南1.5公里处。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一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偶有外溢;二是填埋区排气孔的无组织气体未进行收集处置,夏季阴雨天的低气压影响了空气扩散流动;三是消杀处理不到位,垃圾填埋作业面生物消杀频次和剂量偏少。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问题二:举报中所述梅花味精厂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碧桂园小区东侧,直线距离4.3千米。该公司一、二、三期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一期工程于2018年施工建设,2019年7月11日正式通过自主环保验收。二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施工建设,2021年6月26日正式通过自主环保验收。2018年11月1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三期工程正在建设中。一、二期工程各项污染物、环保设施建成及处理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标准要求。该公司以玉米为原材料,采用玉米浸泡→破碎→分离→淀粉乳→葡萄糖→生物发酵→提取除杂→烘干精制的生产工艺。从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分析判定,产生气味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产品烘干尾气、发酵尾气。由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均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其行业特点均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另受气压低、扩散条件不佳等偶发因素影响时,会导致附近居民受到异味影响。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因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本批省内编号692号案件基本一致,第一个问题与第1批省内编号32号案件部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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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问题一:由洮北城管执法大队责令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立即强化措施管理:一是规范填埋工程操作程序和环节,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填埋,即填即盖;二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消杀、除臭;三是针对填埋区无组织气体未进行收集处置问题,2021年8月28日新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等无组织气体。下一步,洮北大队将继续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一是对垃圾填埋区进行覆土压实封闭;二是对垃圾填埋区作业面进行整形;三是对垃圾厂区膜上积水、漂浮物进行及时有效处理。预计在2021年10月底前办结。
问题二:由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联合白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共同责令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异味给群众带来的影响:1.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优化防污治污技术工艺,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和力度,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和操作能力,将异味影响降至最低。2.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3.增加废气检测次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废气指标定期进行检测。4.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对跑冒滴漏严格管控。针对所有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新增密闭收集装置,并安装负压在线报警装置,时刻保证收集系统的有效性。5.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环保设施的运行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控制,环境保护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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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2JL202109010041 | 举报人反映:一是四方驼子村东侧李某龙家的林地被镇赉县交通局修路时占用,存在破坏林地现象;二是李某龙承包的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的土地被人恶意浇灌,导致现在无法正常种树,举报人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 白城市镇赉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3日,县水利局、林草局,四方坨子劳改分局现场调查核实:
问题1:四方坨子村东侧李某龙家的林地被镇赉县交通局修路时占用,存在破坏林地现象。
举报人所反映的林地位于四方坨子东环路以东区域,四至是:东至张某的耕地,西至东环路,南至部队渠道,北至鱼池南侧边。该林地所有权属于吉林省四方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并由该公司在2010年8月30日发包给李某岩,租期是2010年8月30日至2035年8月30日。经县林业和草原局查阅《镇赉县2019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并经李某龙现场指认2块林地为6林班(34小班、35小班),总面积5.07公顷。2021年镇赉县交通运输局所修的路,是对原林地内形成在土路进行硬化。原土路占用林地面积1118.56平方米,其中占用李某龙林地面积848平方米,占用其他林面积270.56平方米,但没有破坏林木行为。因此,该问题属实。
问题2:李某龙承包的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的土地被人恶意浇灌,导致现在无法正常种树,举报人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该林地位于四方坨子东环路以东区域,四至是:东至张某的耕地,西至东环路,南至部队渠道,北至鱼池南侧边,面积2.959公顷,是承包吉林省四方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的林地,承包期为25年。林地地势较低,地下水位高,林地周边为水田地,且中间还有一条贯通南北走向的天然泡塘,导致林地低洼常年存水,并非人为恶意浇灌。举报人曾将此问题向吉林省四方农业公司进行了反映,经协调,土地承包单位好雨公司已经在其林地周围加筑了防水堤坝以减少渗水。在2021年春季,举报人再次提出要求,希望将其树地南侧边缘的排水沟进行加固,经调解和双方协商达成了口头协议,秋收后好雨公司进一步完善防堤坝加固,或将排水沟尽量迁移出树地边缘,并对排水沟进行疏浚清理,最大限度解决渗水问题。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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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对所修路段2021年9月3日已停止施工,9月5日已恢复原貌。 | 办结 | 无 |
7 | D2JL202109010025 | 一是镇赉县天利水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厂区内堆积生产水泥的原材料未苫盖且每晚生产期间均会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二是每天车辆运输水泥时会产生严重噪音。 | 白城市镇赉县 | 扬尘 噪声 |
2021年9月3日,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进行了现场核查:
问题1:天利水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厂区内堆积生产水泥原材料未苫盖且每晚生产期间均会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
该公司厂区东侧有居民,距居民区最近距离约100米。原材料大部分储存在原料库内,部分矿渣因原料库已满,暂存在厂区内并进行了苫盖。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其开展了日常环境监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加强环境管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都能够正常投入使用。2021年8月18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吉林省白城市瑞泽环境监测公司对厂界总悬浮颗粒物进行监测,经监测达到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但因水泥行业特点,在风大天气会产生扬尘,所以认定该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2:每天运输水泥时会产生严重噪音。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运输车辆,行驶道路在厂区东侧,紧邻围墙,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因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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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由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处置:
一是加大日常监管。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指导企业厂区堆放物料做好防尘苫盖。
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收尘设施检查和维护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达标运行;原材料要存在储料库内,暂存在厂区内的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全部进行苫盖;加强物料苫盖检查,防止苫盖不严产生扬尘。
三是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总悬浮颗粒物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四是加强日常运输管理,避免在休息时间使用大型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禁止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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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无 |
8 | X2JL202109010001 | 中兴西大路福兴胡同广电小区和财政小区,每天早4-5点左右,收垃圾车自动装卸的噪音影响小区居民休息。举报人诉求监管部门规范收垃圾的时间。 | 白城市洮北区 | 噪声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日,经经开城管大队核实:
广电小区和财政小区内垃圾由润玉物业公司负责收集,垃圾收集车每天早晨4点开始收集小区内生活垃圾,在收集垃圾箱时有机械运转噪声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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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经开城管大队已与润玉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决定在既能保证垃圾在上班早高峰前运出,同时又尽量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情况下,将原早4:00开始收集垃圾时间延后至早6:30开始收集垃圾。 | 办结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