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到6月2日,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查干湖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2024年9月4日,督察组向白城市反馈了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白城市委、市政府和大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查干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大安市委、市政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科学精准制定《大安市贯彻落实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该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先后通过了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联审、省直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并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经大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以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大力推进《查干湖治理保护规划(2018-2030)(2020年修订版)》《查干湖生态治理专项工程实施方案1.0版》中的相关工程建设,切实有效保障查干湖水生态环境安全。积极开展查干湖(大安片区)污染源溯源分析和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科学高效治理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问题。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系统监管与全过程监督,精心构建完善的常态化执法监管和整改工作机制。
同时,《整改方案》还明确了一系列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在主要措施方面,强调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稳步开展查干湖(大安片区)综合治理,切实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在保障措施方面,大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推进。此外,领导小组成立了督导、宣传、监察三个专项组,分别负责对整改进度实时监督、及时公布整改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大安市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抓好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市、可持续振兴之路,坚决按时完成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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