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时间:2022-09-22 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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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8    20229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BCD2022091501   白城市瑞光街道永茂公馆附近饭馆,冠洋海鲜、1928铁锅炖,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冠洋海鲜夜间有鸣笛声(重复案件:与本次督察BCD2022091408重复)。 洮北区 油烟、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重复案件:与本次督BCD2022091408BCD2022091521重复)。

  2022914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冠洋海鲜商户、1928铁锅炖商户商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设施,由于清洗不及时,经营期间加工食材时会有气味产生,油烟净化设施在运转时有噪音产生。因此油烟异味、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1.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计划,根据烟气排放量增大而增加清洗频次。落实登记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2.对隔音降噪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更换隔音棉,确保设备运转声音不扰民。 

  3.城管辖区中队将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隔音降噪设施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2 BCD2022091502   永茂中兴公馆楼下全部商铺、饭店空调外机排风、排烟设备挂在小区院里,没能埋入地下,对着居民楼的窗户,噪音特别大,饭店垃圾桶在小区院里,十分脏乱,信访人反映店铺临检查时虚假整改,但并不真正解决问题,周边居民对此问题多次举报但没能处理解决,信访人期望能够店铺排烟等设施能够埋入地下,彻底解决问题(重复案件: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408BCD2022091501重复) 洮北区 油烟、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重复案件:与本次督BCD2022091408BCD2022091521重复)。

 

  2022914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冠洋海鲜商户、1928铁锅炖商户商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设施,由于清洗不及时,经营期间加工食材时会有气味产生,油烟净化设施在运转时有噪音产生。因此油烟异味、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1.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计划,根据烟气排放量增大而增加清洗频次。落实登记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2.对隔音降噪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更换隔音棉,确保设备运转声音不扰民。3.城管辖区中队将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隔音降噪设施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3 BCD2022091503   白城市幸福花园小区,西边传过来臭水沟的味,居民怀疑是位于市场监督局后面新盖的楼房,地下室下水道冒水往外抽的原因 经开区 其他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919日,经开区建设局现场核实:

  现场确实存在臭气体环境污染现象,原因是吉鹤悦府小区连接的纯阳路排污管线未与光明街排污管线连接,导致污水倒流到吉鹤悦府小区地下室,产生异味。

  因此,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已对吉鹤悦府小区倒流污水口进行封堵处理,污水已不再倒流,臭味扰民问题已解决。
4 BCD2022091504   一是2022年向海路十六公里处路标太平川小公路的路东的信访人的基本农田被吉林省城原电力有限公司强占,在基本农田上建铁塔,多次反映但问题没被处理解决,信访人希望对问题处理解释,二是2019年此基本农田北侧被种树、挖沟,全村的农田被挖沟种树的总面积约有3晌多地,抗旱井、地下电缆都被破坏。通榆县相关部门对此事不作为。(重复案件,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004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问题一: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办结。
  2022年9月16日,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调查组到现地再次进行勘查。核查过程中,经举报人现场指界,共涉及220KV高压线路铁塔4个,征占地块4块地,面积分别为56.85平方米、93.11平方米、143.77平方米、132.15平方米,总面积为425.88平方米,二调现在地类为耕地(旱地),是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实际为吉林省城原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修建的220KV高压线路铁塔,是吉林白城开通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用地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5号)要求,即通过土地流转、协议补偿等方式直接使用。2021年11月12日,经金星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在金星村境内实施吉林白城开通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项目,项目占地补偿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无需整改。

  问题二: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为办结。

  2022916日,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调查组到现地进行勘查。该地块为农田防护林,不是基本农田,面积36831平方米。该地块于2019年4月4日采伐,于2019年春季造林复绿,现场林木长势良好,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栽树问题,该造林复绿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绿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农田井被破坏的情况,由施工单位与相关所有人已协商解决。因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不需要整改。

部分属实     无需整改。  
 
5 BCD2022091505   洮北区中兴东大路大众剧场东侧歌厅,不挂牌匾、消防等手续不全,13日反映后有改善,目前夜间仍有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重复案件:BCD2022091307重复)。 洮北区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场所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经营娱乐活动的行为。
    对其违规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行为,市文广旅局于92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场所改正违规行为,如拒不改正,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当事人承诺一定按要求改正。  
6 BCD2022091506   信访人之前反映永茂公馆车库和院子堆垃圾的问题,寄信件当天下午来人处理检查,但是当场没把垃圾清除处理,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书记和卫生局长晚上九点半醉酒来找信访人谈话,但不实质解决问题,信访人反映在谈话时受到威胁,有相关证据作证(重复案件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314重复) 洮北区 垃圾     经查,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4日,经瑞光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
  洮北区永茂公馆15号楼1单元102院子内及20号车库里堆放着废品,现场有异味。102住户是一位老太太,仅将捡到的废品放在自家院内和车库内,没有放在102和202院外。   因此,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瑞光街道联合洮北城管要求102住户立即将废品清理卖掉,经几轮劝说,住户仍未立即清理废品。下一步,瑞光街道将继续开展人性化劝解工作,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7 BCD2022091507   洮北区到保镇高平村东,2014年秋白城排污水的沟淹了当地村民大约1000晌耕地,至今地里都是污水,无人解决。 洮北区 生态破坏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7日,经到保镇政府现场核实:
  按照1963年城市排水设计,白城东湖区域(面积约1000公顷)作为白城市主城区的污水承泄区,承载经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体,区域内没有耕地。1992年以来,为响应市政府“以稻治涝,以稻治碱,以稻治穷,以稻致富”号召,村民在原泄水区域开垦土地,后由村集体流转至域外的土地开发者手中。为防止污染雨水淹地,村民自发叠坝挡水,慢慢形成了一条顺流而下的明渠,并一直延伸到到保镇高平村。2000年以后,随着城市扩容,白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污雨水也全部向这里排放,故造成了高平村水淹地问题。2014年底,污水承泄区围堰溃坝,附近区域水稻种植户稻田地被淹,给水稻种植户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到保镇政府通过市财政局拨款,对涉及水淹地种植损失的49户种植户进行了补偿,补偿款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无需整改。  
8 BCD2022091508   信访人反映经济开发区港元集团附近每天早上6点多就有类似吹喇叭、吹萨克斯之类的声音,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左右,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被解决,信访人认为声音可能从港元集团楼梯里发出的。 经开区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5日,经开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经现场勘察,发现有一人使用乐器萨克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开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当事人同意不再进行噪音扰民行为。  
9 BCD2022091509   白城市经开区港元集团楼里有乐器噪音,早六点就开始全天不定时有吹乐器的声音,声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重复案件: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08重复) 经开区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5日,经开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经现场勘察,发现有一人使用乐器萨克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开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当事人同意不再进行噪音扰民行为。  
10 BCD2022091510   港元集团正门往南100多米距离的建筑物内,有人在此处演奏乐器,从早上五点多一直到晚上,周边住户反映噪声扰民,严重影响生活(重复案件,与本次督察BCD2022091508 BCD2022091509重复)

 

  

经开区 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5日,经开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经现场勘察,发现有一人使用乐器萨克斯,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经开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当事人同意不再进行噪音扰民行为。  
11 BCD2022091511   光明北街39-1号楼,阳光家园B4号楼2单元1楼西侧开了一家涮串店,该店铺没有油烟净化装置,调料的气味大,同时店铺的后门在居民楼道内,导致楼道内气味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开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5日,经开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涉事商户已安装统一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但气味问题属实。

    经开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已协调商家,在营业期间,楼道内住户门禁止客人通行,无必要不开启。(气味问题没解决)  
12 BCD2022091512   工人街77号楼1单元3楼中门,养鸡鸭鹅,还有两只大狗,异味特别严重,晚上噪声特别大。(与本次督察BCD2022090917号案件重复) 洮北区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911日,经新华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 

  工人街小区1号楼1单元3楼中门宋某全家室内饲养鹅4只、鸭2只、鸡2只、鸽子4只、狗2条。现场有异味,因此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1.社区对整个楼道进行环境卫生清理、消杀,消除异味。
  2.开展人性化劝解工作,协商宋某权主动减少在室内饲养动物数量。9月13日,已将鸽子处理完。
  3.健全联勤巡检工作制度,优化监管服务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加大巡查消杀力度。         
 
13 BCD2022091513   明珠花园 3 楼金色摇篮幼儿园楼下有一个饭店正午装潢,噪声大,影响 居民休息。 洮北区 噪音   经查,该举报案件属实。
  2022年9月16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金色摇篮幼儿园楼下饭店在中午时间安装净水器,在墙上打孔,产生噪音。因此,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严格遵守装修时间。辖区中队将定期进行检查,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对不按照规定时间装修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4 BCD2022091514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阳光花园D1号楼楼下江湖翅客、农安三分熟、牛小鲜烤肉、一元来福烧烤、老把头鱼馆、1314烤肉、传奇火锅鸡、盛源小串存在以下问题1:乱排烟,净化设施不全面, 导致环境污染严重。2:商铺私自把烟道接到居民卫生间烟道排放油烟,导致居民家里有严重异味。信访人希望把所有的排烟设施卧到地下,不占用小区居民公共区域同时私搭乱建设施必须拆除,尤其是占用小区居民公用区域,希望立马得到处理结果,环保督察和城管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举报数次,没有处理效果。希望在督察组领导下,在20之前必须解决问题。只有在督察组在的时候城管和环保才去督促工作,但问题没有得到实际效果,希望督察组为老百姓做主。(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003BCD2022091003BCD2022091005BCD2022091005BCD2022091112BCD2022091112BCD2022091308BCD2022091308BCD2022091312BCD2022091312案件重复) 镇赉县 油烟   此案件与本次督察案件BCD2022091003BCD2022091005BCD2022091112BCD2022091308BCD2022091312重复,已处理完毕。
  经市监局、住建局(城管大队)进行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一:关于“乱排烟,净化设施不全面, 导致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经查,涉事商户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及排烟设施,所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通过室外烟道进行排放。经第三方检测,显示所排放的烟尘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关于“商铺私自把烟道接到居民卫生间烟道排放油烟,导致居民家里有严重的异味”问题自2022年9月11日起,住建局(城管大队)、市监局、生态环境局多次联合对涉事商户油烟净化及排烟设施进行检查,未发现排烟设施接到单元楼卫生间排风系统的情况。经第三方检测,显示所排放的烟尘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关于“信访人希望把所有的排烟设施卧到地下,不占用小区居民公共区域,同时私搭乱建设施必须拆除,尤其是占用小区居民公用区域”问题经规划部门确认,因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是临时设施且占地面积较小,不属于违建。虽然安装油烟净化及排烟设施占用了公共区域,但所安装的位置是在业户经营场所前靠墙的区域,不影响居民的出行和日常生活。因此,私搭乱建设施问题不属实,占用小区居民公用区域问题属实。关于餐饮商户如何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但群众提出希望把所有的排烟设施卧到地下,不占用小区居民公共区域的诉求可以向业户进行建议。
  问题四:关于“希望立马得到处理结果,环保督察和城管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举报数次,没有处理效果。希望在督察组领导下,在20之前必须解决问题。只有在督察组在的时候城管和环保才去督促工作,但问题没有得到实际效果,希望督察组为老百姓做主”问题自9月11日起,镇赉县立即组织开展了调查处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监测报告显示所排放的油烟均符合《餐饮油烟排放标准》要求,不需要整改。同时,镇赉县还成立了联合执法组,开展为期15天的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不需要整改。
  问题二:不需要整改。

  问题三:依据相关规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由镇东街道督促解决。

  问题四:由住建部门(城管大队)加强日常管理。

 
15 BCD2022091515   通榆县八面乡新建村村集体把新建村39720亩草原卖给代成路和孙俭波及刘建波三人,去年举报过,今天又恢复耕种。孙俭波种植200多晌玉米和大豆,代成路种植30多晌黄豆,新建村领导习俊红于今年以村集体的名义卖了40多晌草原。前两天举报过,通榆县林草局和新建村领导上午去检查,要找出举报人,给其施压。在检查过程中,村领导习俊红明知这是环保地块,还故意不量地块面积,非要找出举报人,由举报人到现场指认,让举报人承担举报后果。应付督察,现在刘建波承包的绿豆地块正在抢收。(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109BCD2022091310BCX2022091402BCX2022091403号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八面乡新建村村集体把新建村39720亩草原卖给代某路和孙某波及刘建波三人”问题不属实,实际为新建村村级发包给孙某波、代某路地块面积合计484公顷,芦苇总站发包给刘某波原易盟农业科技公司新建村范围内地块面积为2340公顷。“2021年信访人曾举报过,今年恢复耕种现象”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孙某波承包地块种植170.87公顷、代某路承包地块种植19.14公顷,但2022年易盟公司承包的地块未耕种。2022年新建村未对外发包40公顷草原,反映“新建村领导习某红于今年以村集体的名义卖了40多晌草原”问题不属实。
  在调查BCD20220913案件时,信访人已于14日下午对涉案地块进行指界、15日上午调查时信访人否认是自己举报,并未到场指界,信访人所述要找出举报人,给其施压问题不属实;信访人不到场指界,后由村干部进行指界测量,信访人所述“故意不量地块面积,非要找出举报人,由举报人到现场指认,让举报人承担举报后果”问题不属实。   2022年刘某波承包的地块实际经营者易盟公司未耕种,信访人反映的“应付督察,刘某波承包地块抢收绿豆”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无需整改。  
16 BCD2022091516   1、刘建波在基本草原开荒种地(村上卖的)位置在后坐坦家北,种玉米、绿豆。绿豆正在抢收,三级政府正在现场,不作为,隐瞒环保督察,同时要求举报人到现场指认。2、代成路在新建屯家东扒楞子去年和前年种水稻,扒棱子在2021年环保督察后已恢复原貌,但今年代成路又在扒楞子种黄豆,全村村民希望恢复原貌。(与本次督促BCD2022091109BCD2022091310BCX2022091402BCX2022091403BCD2022091515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
  1. 关于“刘某波在基本草原开荒种地(村上卖的)位置在后坐坦家北,种玉米、绿豆。绿豆正在抢收,三级政府正在现场,不作为,隐瞒环保督察,同时要求举报人到现场指认”问题,经调查,刘某波承包的土地现由易盟公司经营,经林业和草原局数据比对,不在基本草原内,反映“刘某波在草原开荒种地”问题不属实,且易盟公司2022年未进行任何耕种行为,反映“种玉米、绿豆,绿豆正在抢收问题”不属实。               2. 关于“代某路在新建屯家东扒楞子去年和前年种水稻,扒棱子在20年21年环保督察后已恢复原貌,但今年代某路又在扒楞子种黄豆,全村村民希望恢复原貌”问题,经调查,2022年代某路承包地块耕种19.14公顷,反映属实。2022年4月29日至5月16日先后6次由乡领导带领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对其下达停止耕种通知。乡党委分别于4月30日、5月19日两次将地块整理情况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后予以制止,并下达停工通知。因涉事地块地类为耕地和未利用地,无相应罚则,未进行处罚。接到转办件后,乡政府已督促涉案人尽快办理合规开发手续。
部分属实     无需整改。  
17 BCD2022091517   洮北区瑞光南街乡下人饭店对面锅烙铺,往居民楼里排油烟。 洮北区 油烟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与本次督BCD2022091521重复)。
  2022年9月14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涉事商户为牛肉锅烙铺,已安装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设施,由于清洗不及时,经营期间加工食材时会有气味产生。因此,油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计划,根据烟气排放量增大而增加清洗频次。落实登记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城管辖区中队将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隔音降噪设施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18 BCD2022091518   白城市开发区西郊街道保胜村5社有一家养羊的,规模大(场地大约能容纳1000只左右),现在养羊的数量陆续在增加。气味大,导致村民生活受到影响 经开区 大气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2年9月16日,西郊街道办事处与保胜村村委会、经开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的养殖户为喜波养殖场(因其处于禁养区内,该养殖场已在2018年搬迁)的原场地,占地约4000平方米,四周没有住户。目前场地被村民刘某波借用,暂时寄养10余只羊,现场没有异味。

  因此,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已通知刘占波对养殖产生的粪便日常日清,不允许扩大养殖规模。  
19 BCD2022091519   通榆县团街乡建设村家南和家西的310晌草原,被一个没有手续的施工队打着种草的名义破坏。村里和乡镇政府说是把这片草原包给施工队20年,又说2年。村民不知道这咋回事,不同意。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 关于“没有手续的施工队打着种草的名义破坏”问题。经调查,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非法破坏草原问题。 
  2. 关于“村里和乡镇政府说是把这片草原包给施工队20年,又说2年。村民不知道这咋回事,不同意”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签字同意。
    无需整改。  
20 BCD2022091520   1、白城市碧桂园小区东南20003000米左右有个大型垃圾场,风向往碧桂园方向刮的时候会伴有恶臭味。2、碧桂园小区自来水放出来是黄色的。3、味精厂气味也比较大,上访人及碧桂园居民听说味精厂没有正规排污水设施。 生态新区 大气、水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一:垃圾处理厂异味。
  2022年9月10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垃圾填埋厂”为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碧桂园小区东南侧约1.5公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的气味偶有外溢。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问题二:碧桂园自来水发黄。
  9月19日,生态新区环保督查联络组与碧桂园物业方取得联系,针对自来水发黄问题共同进行了入户走访。经查,碧桂园小区供水方式为全市统一供水,目前自来水供水正常,且水质无发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味精厂气味比较大,上访人及碧桂园居民听说味精厂没有正规排污水设施。
  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味精厂”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正规排水设施,已安装污水在线监测,并获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各项污染物、环保设施建成及处理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标准要求。该公司以玉米为原材料,采用玉米浸泡→破碎→分离→淀粉乳→葡萄糖→生物发酵→提取除杂→烘干精制的生产工艺。从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分析判定,产生气味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产品烘干尾气、发酵尾气。由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均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其行业特点是均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受气压低、扩散条件不佳等偶发因素影响时,会导致附近居民受到异味影响。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
  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碧桂园小区群众反映的异味严重问题,加大移动除臭车除臭频次和除臭剂使用量,特别是南风天气,并制定特殊天气环境预案。
  二是场区增设自动点燃火炬。设计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污染。
  三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杀菌、消杀、除臭。
  四是在场区周围和道路两侧栽种绿植和树木,有效阻止场区异味的散发。
  五是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定期对填埋场及周边空气、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问题二:无需整改。
  问题三: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局园区分局针对举报案件进行整改督促,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该企业环保部负责人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运行管理监管。巡检频次调整为2小时/次,加强对运行管理的监管,保证巡检质量。
  二是增加废气检测次数。增加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废气指标定期进行检测,同时增加检测频次。
  三是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已增加谷氨酸车间负压在线报警系统,并新增了带式分离机及带式真空泵负压收集系统。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机制。该公司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要求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车间人员操作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管控。
 
21 BCD2022091521   洮北区瑞光南街22-1前栋,牛肉锅贴饭店排出的油烟呛人,中午和晚上油烟特别严重,影响居民健康。(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17号案件重复) 洮北区 油烟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与本次督BCD2022091517重复)。 
  2022年9月14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涉事商户为牛肉锅烙铺,已安装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设施,由于清洗不及时,经营期间加工食材时会有气味产生。因此,油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计划,根据烟气排放量增大而增加清洗频次。落实登记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城管辖区中队将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隔音降噪设施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22 BCD2022091522   洮南市通达派出所西路北有个公厕对面有一个鹌鹑养殖场,规模在3000只至4000左右,该养殖场在居民区,气味比较大,噪音也比较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洮南市 大气、噪音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16日,洮南市通达街道办事处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洮南市通达派出所西侧约200米处临街平房有一个养殖户,经营者为蒋某申,养殖鹌鹑1500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在收集、贮存、清运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产生轻微气味,情况属实。
  依据2022年9月19日洮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平均值为43.3分贝 ,夜间平均值为42.4分贝,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噪音大情况不属实。
  因此,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洮南市通达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委派工作人员加强监管并督促该养殖户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二是要求该养殖户对养殖场所内外进行每日一次消杀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便减轻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3 BCD2022091523   今年9月初,建设村南来了一伙人,没有利用草原的合同,强行霸占破坏草原,三百多晌。已经破坏几亩地草原。他们说还要来。村书记宋世奎以种草的名义,将草原卖给他人。(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19号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关于“没有利用草原合同,强行霸占破坏草原,已经破坏几亩地草原”问题。经调查,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强行霸占破坏草原行为。
2.关于“村书记宋世奎以种草的名义,将草原卖给他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签字同意。不存在“村书记宋某奎以种草的名义,将草原卖给他人”问题。
    无需整改。  
24 BCD2022091524   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1队家南300晌草原被不知名一伙人破坏。(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23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涉事地块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破坏行为。
    无需整改。  
25 BCD2022091525   生态新区南1公里附近有一个垃圾场,味特别大,尤其是夏天。 生态新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0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垃圾场为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的气味偶有外溢。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碧桂园小区群众反映的异味严重问题,加大移动除臭车除臭频次和除臭剂使用量,特别是南风天气,并制定特殊天气环境预案。
  二是场区增设自动点燃火炬。设计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污染。
  三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杀菌、消杀、除臭。
  四是在场区周围和道路两侧栽种绿植和树木,有效阻止场区异味的散发。
  五是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定期对填埋场及周边空气、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6 BCD2022091526   1、白城市碧桂园南侧有个垃圾场,气味大。2、梅花味精厂生产时风向往碧桂园刮的时候气味也比较大,影响居民生活。 生态新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一:碧桂园小区南一公里垃圾处理厂,有异味。
  2022年9月10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垃圾填埋厂”为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碧桂园小区东南侧约1.5公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的气味偶有外溢。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问题二:碧桂园北侧梅花味精厂,有异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梅花味精厂”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二期、三期工程各项污染物、环保设施建成及处理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标准要求。该公司以玉米为原材料,采用玉米浸泡→破碎→分离→淀粉乳→葡萄糖→生物发酵→提取除杂→烘干精制的生产工艺。从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分析判定,产生气味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产品烘干尾气、发酵尾气。由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均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其行业特点是均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受气压低、扩散条件不佳等偶发因素影响时,会导致附近居民受到异味影响。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
  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碧桂园小区群众反映的异味严重问题,加大移动除臭车除臭频次和除臭剂使用量,特别是南风天气,并制定特殊天气环境预案。
  二是场区增设自动点燃火炬。设计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污染。
  三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杀菌、消杀、除臭。
  四是在场区周围和道路两侧栽种绿植和树木,有效阻止场区异味的散发。    五是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定期对填埋场及周边空气、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问题二: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局园区分局针对举报案件进行整改督促,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该企业环保部负责人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运行管理监管。巡检频次调整为2小时/次,加强对运行管理的监管,保证巡检质量。    二是增加废气检测次数。增加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废气指标定期进行检测,同时增加检测频次。
  三是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已增加谷氨酸车间负压在线报警系统,并新增了带式分离机及带式真空泵负压收集系统。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机制。该公司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要求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车间人员操作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管控。
 
27 BCD2022091527   通榆县团街乡建设村300多晌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有一伙人没有任何合同,强制破坏草原。(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19BCD2022091523BCD2022091524号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关于“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问题。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签字同意。不存在“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问题。
  2.关于“有一伙人没有任何合同,强制破坏草原。”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强行破坏草原行为。
    无需整改。  
28 BCD2022091528   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家南310晌原生态草原被一个施工团队强行破坏,上访人说这个施工队没有合法手续。(与本来督察BCD2022091519BCD2022091523BCD2022091524BCD2022091527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涉事地块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强行破坏草原行为。

  无需整改。  
29 BCD2022091529 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12004110晌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现在有一个施工队把草原破坏了。(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519BCD2022091523BCD2022091524BCD2022091527BCD2022091528号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关于“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问题。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签字同意。不存在“草原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上卖掉”问题。
  2.关于“现在有一个施工队把草原破坏了”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破坏草原行为。
  无需整改。  
30 BCD2022091530   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村上把300晌草原私自卖出,破坏草原生态。(与本来督察BCD2022091519BCD2022091523BCD2022091524BCD2022091527BCD2022091529案件重复)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 关于“村上把300晌草原私自卖出”问题。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签字同意。不存在“草原私自卖出”问题。
  2.关于“破坏草原生态”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属于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是经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治理主要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行为,不存在“破坏草原生态”行为。
  无需整改。  
31 BCD2022091531   1、洮北区城市垃圾填埋场,异味熏天,居民无法开窗。2、工业园区吉林省梅花氨基酸有限公司异味重,噪音大。 生态新区 大气、噪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一:洮北区城市垃圾填埋场,异味熏天,居民无法开窗2022年9月10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群众反映问题中的垃圾填埋厂为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据吉林省鑫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垃圾填埋场硫化氢、氨和臭气等污染物的检测数据反映,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气味产生主要原因是垃圾填埋作业面覆膜不及时,填埋场覆膜面积大,夏季高温使垃圾降解速度加快,导致垃圾发酵的气味偶有外溢。因此,存在异味问题属实。

  问题二:碧桂园北侧梅花味精厂,有异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梅花味精厂为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二期、三期工程各项污染物、环保设施建成及处理效率均满足环评批复标准要求。该公司以玉米为原材料,采用玉米浸泡破碎分离淀粉乳葡萄糖生物发酵提取除杂烘干精制的生产工艺。从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分析判定,产生气味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产品烘干尾气、发酵尾气。由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均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值,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其行业特点是均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受气压低、扩散条件不佳等偶发因素影响时,会导致附近居民受到异味影响。据监测数据反映,场界外的噪声不存在超标问题。噪音大问题不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
  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碧桂园小区群众反映的异味严重问题,加大移动除臭车除臭频次和除臭剂使用量,特别是南风天气,并制定特殊天气环境预案。

  二是场区增设自动点燃火炬。设计安装12根自动式点燃火炬,每15分钟自动点燃一次,消除场区沼气污染。

  三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减小填埋作业面,加密喷淋频次,除臭雾墙24小时不间断杀菌、消杀、除臭。

  四是在场区周围和道路两侧栽种绿植和树木,有效阻止场区异味的散发。

  五是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定期对填埋场及周边空气、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问题二: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局园区分局针对举报案件进行整改督促,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该企业环保部负责人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运行管理监管。巡检频次调整为2小时/次,加强对运行管理的监管,保证巡检质量。

  二是增加废气检测次数。增加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废气指标定期进行检测,同时增加检测频次。

  三是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已增加谷氨酸车间负压在线报警系统,并新增了带式分离机及带式真空泵负压收集系统。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机制。该公司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要求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车间人员操作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管控。

 
32 BCX2022091501   白城市洮北区永茂公馆小区151单元102室业主,在自家车库和楼前堆放捡来的垃圾,臭气熏天,招苍蝇及老鼠,影响了楼区居民的健康安全。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带来不利影响。(本轮省督重复受理编号BCD2022091314BCD2022091408 BCD2022091506) 洮北区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022年9月14日,经瑞光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
  洮北区永茂公馆15号楼1单元102号住户将捡到的废品放在自家院内和车库内,现场有异味。
  因此,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瑞光街道联合洮北城管已要求102号住户立即将废品清理卖掉,经几轮劝说,住户仍未清理废品。下一步,瑞光街道将继续开展人性化劝解工作,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33 BCX2022091502   2021年至2022年春,洮儿河灌区建设管理局在距离满洲带运河支流120米处以清淤名义向下取沙,河底防渗层遭到严重破坏,沙石取走后简单平整,未对破损防渗层进行修复。2022423日运河给水,造成河水渗漏,将运河南侧林海镇大兴村晨宇种植家庭农场园区内28栋大棚全部浸泡,导致菇娘全部绝收。(本轮省督重复受理编号BCD2022090908 洮北区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22年9月17日,白城市水利局再次现场核实:
  涉事点位系洮北总干渠,并非运河,因多年引水灌溉,渠道淤积严重。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洮儿河灌区自筹资金对洮北总干渠林海段进行了渠道清淤,2022年春季施工方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了清运,群众反映“2021年至2022年春,洮儿河灌区建设管理局在距离满洲带运河支流120米处以清淤名义向下取沙”情况不属实。
  河道清淤时,采用机械作业,由于装载机驾驶员经验不足造成局部防渗膜损坏,可能造成少量渠水渗入地下,“河底防渗层遭到严重破坏”不属实。
  现场核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大棚位于洮北总干渠南侧150米,区间所种植的玉米、水稻等作物长势良好,且大棚耕地附近低于地面1.54米处另有一片农作物,没有受灾情况。因此判定,渠道清淤并未对周围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影响。 经白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22年9月17日对大棚耕地进行现场测量,被淹大棚西侧高程152.72米,南侧高程152.60米,对应附近旱田高程分别为155.17米、155.62米(高程详情见附图)。该地块实际位于沙坑内,低于附近地块2.5至3米,此处位于洮儿河冲积扇上,距离洮儿河12公里,近两年,洮北区雨水充沛,洮儿河流量较大,地下水位上升明显,据监测数据统计,2021年末与2018年末同期相比洮儿河冲积扇区地下水位平均上升2.3米,大棚被浸泡与大棚地势低洼、地下水位上升有关,并非因为渠道水泄露导致,同时,洮儿河灌区从4月至9月15日一直引水灌溉,9月11日现场核实时,涉事地块并没有积水。因此,“河水渗漏将运河南侧林海镇大兴村晨宇种植家庭农场园区内28栋大棚全部浸泡,导致菇娘全部绝收”不属实。
  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无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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