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时间:2022-09-17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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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    20229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BCD2022091001 通榆县新华镇附近牧原三厂,该厂在新华镇东南方向约2公里处。猪场异味严重,附近村民无法开窗。同时居民用水也受到严重影响,自来水放出是黑色的,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重复案件,二轮国督省内编号:1635受理编号:X2JL202109090032 通榆县 大气、水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12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到现场核实:举报中所称“牧原三厂”为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第三生猪养殖场,位于新华镇东南方向约2公里处,场区内已完成无水除臭技术改造升级,猪舍已安装加药喷淋吸附除臭装置定点喷洒除臭剂。9月11日,通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场恶臭污染物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氧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核查期间,场界周边存在轻微气体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阅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2022年6月21日、7月8日、7月9日、7月18日地下水检测报告,牧原三场附近新华镇镇直和两家子村、新立屯4份检测结果合格。经现场抽查新华镇两家子屯、新立屯、新华镇直所在地10户居民饮用水情况,未发现饮用水变黑色情况。9月10日,通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场场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锰、砷、氟化物本底值超)。因此,群众反映“居民用水受到严重影响,自来水放出是黑色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省内编号1635,受理编号X2JL202109090032部分重复。
    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吉林通榆牧原有限公司通榆县第三生猪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除臭装置正常运行,并喷洒除臭剂以消除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进行沼液还田时提前2天报备,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进行现场监测,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2 BCD2022091002 洮南市洮府乡永胜村村书记宋元明,在妹妹家果地(沈南军区军马场南)建房,约一千平。在耕地(沈南军区军马场附近)上倒垃圾,导致土地荒废。国督举报过,并未解决。(重复案件,二轮国督省内编号:1586,受理编号D2JL202109090059) 洮南市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11日,洮南市林草局和洮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委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问题1:群众反映“洮南市洮府乡永胜村村书记宋某明,在妹妹家果地(沈南军区军马场南)建房,约一千平”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反映过此问题。涉案人宋某某在西岗子林地内建住房、库房、羊舍等建筑物,面积共1150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属实。针对其违法事实,2021年7月27日,洮南市林草局下达了《林草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9月份,涉案人向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因洮南市司法局协调双方未果,建议双方再次举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洮南市林草局对涉案人违法事实证据进行补充(标注违法建筑具体信息),2022年1月11日,再次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原2021年7月27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废),2022年7月5日,涉案人宋某某向洮南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法院未作出判决。
    问题2:群众反映“在耕地(沈南军区军马场附近)上倒垃圾,导致土地荒废”问题。2021年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反映过此类问题,该涉案地点为原永胜砖厂取土坑(面积约2.5公顷),非耕地(无自用地),归永胜村集体所有(非举报人耕地),现作为原洮南市铁合金厂和洮安皮革厂原址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的异位防渗阻隔填埋场(已封场)。2015年10月,洮南市永晟公司负责两户企业原址场地的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将此处作为修复后土壤(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填埋场,同时洮南市永晟公司与洮南市永胜村村委会签订了补偿协议。群众反映在耕地上倾倒垃圾,导致土地荒废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并未解决情况不属实。
    另排查发现该堆存场西侧土坑(属原永胜砖厂取土坑,非耕地,非自用地,非举报人耕地)外侧北临村村通水泥路路基表面堆存生活垃圾,数量约为50立方米,并且坑内堆存建筑垃圾,作为回填此坑所用,依据国家三调数据显示,该土坑地类为盐碱地。因此,堆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由洮南市林草局负责落实。待法院裁决后,根据裁决结果,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确保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问题2:由洮南市洮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一是已将堆存的生活垃圾(约50立方米)清运至洮南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二是洮府街道办事处永胜村制定了监管方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选派工作人员采取不定期巡检的方式加强辖区内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等管理工作,确保得到有效处理,无二次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并且在此处设立了警示牌,禁止堆放生活垃圾,违者必究。
 
3 BCD2022091003 镇赉县阳光花园D区1号楼,楼下农安三分熟油烟直排,烟道作假,同时小区对面齐齐哈尔烤肉及李老五烤毛蛋油烟严重,同时夜间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生活。 镇赉县 油烟
噪声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现已办结。
    2022年9月11日,经市监局、住建局(城管大队)、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现场核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镇赉县阳光花园D区1号楼,楼下农安三分熟油烟直排,烟道作假”问题,经核查,农安三分熟在营业时使用无烟净化烧烤车,产生的油烟经烧烤车上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连接在室外的排烟道排放到室外。因此举报油烟直排,烟道作假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小区对面齐齐哈尔烤肉及李老五烤毛蛋油烟严重,同时夜间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生活”问题,经核查,齐齐哈尔烤肉店是在平房院内室外营业,属大排档类,由顾客自行烧烤,油烟分散式排放,且产生的油烟较少,无集中排烟烟道。李老五烤毛蛋在经营时使用烧烤车,产生的油烟经烧烤车上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连接到室外排烟管道上向外排放。因在室外营业,顾客就餐过程中大声喧哗会产生噪声,夜间影响附近的居民。因此严重油烟问题不属实,噪音影响周围住户生活问题属实。
    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业主做好顾客的劝解工作,减少大声喧哗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
部分属实     问题一:无需整改。
    问题二:镇赉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业主尽量引导顾客室内就餐,在减少室外就餐桌数的基础上做好顾客的劝解工作,减少大声喧哗行为,同时加强监管,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
 
4 BCD2022091004 一是白城市通榆县向海乡金星村长发社村民基本农田被白城市城源电力有限公司占用,2022年1月至今安置十多个电力设施,占用村民基本农田3-5晌地;二是2019年该村村民基本农田被占用栽树,占用村民10晌地,抗旱井被挖,无人问津,栽树人未知。 通榆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办结。
    2022年9月11日,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调查组到现地进行调查核实。
    问题一:经举报人现场指界,反映被征占地块位于向海蒙古族乡金星村长发屯东,共涉及220KV高压线路铁塔4个,征占地块4块地,面积分别为56.85平方米、93.11平方米、143.77平方米、132.15平方米,总面积为425.88平方米,二调现在地类为耕地(旱地),是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实际为吉林省城原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修建的220KV高压线路铁塔,是吉林白城开通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用地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19〕5号)要求,即通过土地流转、协议补偿等方式直接使用。2021年11月12日,经金星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在金星村境内实施吉林白城开通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项目,项目占地补偿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无需整改。
    问题二:涉事地块位于向海蒙古族乡金星村长发屯东约1公里处,该地块为农田防护林,不是基本农田,面积36831平方米。该地块于2019年4月4日采伐,于2019年春季造林复绿,现场林木长势良好,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栽树问题,该造林复绿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绿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农田井被破坏的情况,由施工单位与相关所有人已协商解决。因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不需要整改。
    无。  
5 BCD2022091005 阳光花园d区1号楼周围饭店排烟达不到标准、乱排烟,信访人反映饭店疑似把排烟设施私自接到洗手间的排烟道,店铺临检查时进行表面整改;店铺营业设施乱摆乱放,占用公共空间。 镇赉县 油烟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11日,市监局、住建局(城管大队)、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现场核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的“阳光花园d区1号楼周围饭店排烟达不到标准、乱排烟问题”,现场核查发现阳光花园d区1号楼周围共有17家饭店,其中:江湖翅客、牛小鲜炭火烤肉、老把头鱼馆、来福一元烧烤、佟源记炸肉、十号韩式烤肉坊、传奇火锅鸡、盛源小串烧烤店、巴比酷肉蟹堡主题餐厅、1314(壹叁壹肆)烤肉、香辣蟹车间(敬龙鲜羊肉锅叉子店)、农安三分熟、李老五烤毛蛋13家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回味特色烧烤、厨客2家未营业;齐齐哈尔烤肉和沈府又一村火锅店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17家饭店中,住宅楼下的15家均是通过室外安装的专业烟道排放油烟,齐齐哈尔烤肉因在室外经营,由顾客自行烧烤,无法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因此,乱排烟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的“饭店疑似把排烟设施私自接到洗手间的排烟道店铺监督检查时进行表面整改问题”,经镇赉县住建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逐户核实调查,未发现有将排烟设施私自接到洗手间的排烟道现象,都是通过室外专用烟道进行排放,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群众反映的“店铺营业设施乱摆乱放占用公共空间问题”,现场核查发现阳光花园D区大呲花烧烤店在住宅楼院内存放餐厨垃圾桶,因此占用公共空间问题属实。所存放的餐厨垃圾桶已由镇东街道新兴社区负责进行处理,现业主已将餐厨垃圾桶转移到室内。
部分属实     问题一: 住建局(城管大队)已委托监测公司对正在营业的13家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全部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13家饭店无需整改。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沈府又一村火锅店由住建局(城管大队)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2022年9月19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问题二:无需整改。
    问题三:现已整改完成。
责改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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