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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白卫医罚字[2018]05220001号

处罚名称

白城恒康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七条

处罚依据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时磊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2203021976111102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6

处罚机关

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137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5/1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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